[摘要]酒店招牌藏交通指示牌后 引市民质疑(图)

本报讯(文/图 记者 李晓辉)在成功大道和文曾路路口,一块交通标志牌的背后,“藏”着一块大小、颜色等规格一样的酒店招牌。有市民质疑,该招牌是否经过相关部门审批。
记者联系了该酒店,负责人王先生承认,确实在交通指示牌背后挂了招牌,但不是广告牌,只是一个指示牌。上面并没有标明联系电话和销售内容,并且招牌与交通指示牌同一规格,并向市公路局报备过。记者要求看报备手续,王先生称,具体要向总店核实,但具体也不知道跟总店哪个部门联系。
厦门市公路局否认了该酒店的说法。市公路局产权科黄科长告诉记者,根据省交通厅下发的《福建省公路沿线非公路交通标志牌设置与规范的管理办法》中的规定,非公路交通标志牌版面颜色不能混同于公路交通标志,且不能设置在公路交通设施上。市公路局对类似的商业广告牌不会审批,更不会予以报备,该酒店的行为已经违规。
厦门市工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厦门经济特区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不可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上设置户外广告,酒店的行为是不允许的。
昨日下午,市公路局工作人员现场核实,对该酒店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在15天内自行拆除。黄科长称,将联合市工商局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记者联系了该酒店,负责人王先生承认,确实在交通指示牌背后挂了招牌,但不是广告牌,只是一个指示牌。上面并没有标明联系电话和销售内容,并且招牌与交通指示牌同一规格,并向市公路局报备过。记者要求看报备手续,王先生称,具体要向总店核实,但具体也不知道跟总店哪个部门联系。
厦门市公路局否认了该酒店的说法。市公路局产权科黄科长告诉记者,根据省交通厅下发的《福建省公路沿线非公路交通标志牌设置与规范的管理办法》中的规定,非公路交通标志牌版面颜色不能混同于公路交通标志,且不能设置在公路交通设施上。市公路局对类似的商业广告牌不会审批,更不会予以报备,该酒店的行为已经违规。
厦门市工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厦门经济特区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不可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上设置户外广告,酒店的行为是不允许的。
昨日下午,市公路局工作人员现场核实,对该酒店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在15天内自行拆除。黄科长称,将联合市工商局对其进行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