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厦门市将整顿公共信息图形符号不统一行为
福建省厦门市将整顿公共信息图形符号不统一行为
2009-07-06 09:40  点击:643
[摘要]福建省厦门市将整顿公共信息图形符号不统一行为

  一位外国游客因内急到某酒店的洗手间,可在洗手间门口徘徊了老半天,直到一位男士出来,才敢进去方便。原来,这个男性洗手间标志牌中用了红色,在国际标准中,红色表示男性禁用此洗手间。

  某足疗场所的服务单也闹了笑话:上面赫然将“身体按摩”和“足疗”翻译为“body massage”和“foot massage”,而“body mas-sage”在泰国是指赤裸裸的色情服务……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是城市公共信息的传递者,但是,在我市一些公共场所,这些图形符号却是各说各话,自成一派,无论在设计或者设置上都不甚合理,给市民和游客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

  “烟斗”和“高跟鞋”、“扑克牌”“K”和“Q”、“站着的小男孩”和“蹲着的小女孩”……公厕的男女标志你见过几种?当你为这些奇思妙想的创意而赞叹时可曾想到,这些标志都是不符合规范的?记者日前从市质监局获悉,为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方便群众生活,提高城市文明程度,我市近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信息图形符号标准化工作的意见》(厦府办?2009?13号)。意见中明确规定,公共场所内涉及人身、财产安全和群众活动基本需要的区域、设施,应当设置规范的公共信息图形符号标志。

  “在我们的城市里,公厕、停车场、公用电话、电梯、消防栓等的标志都属于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市质监局曾琳副局长告诉记者,不规范的公共信息图形符号,既影响市民生活和外地客人的出行,又影响城市的形象。在公共场所正确设置公共信息图形符号,不仅是体现以人为本的城市管理理念,而且也是体现一个地区开放度与文明度的重要方面。因此,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又被称为“城市的语言”。

  但是,由于现行法规对于公共卫生间、停车场、电话亭等大多数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的图形、颜色等,给出的是推荐性标准,容易被一些单位和个人忽视,随意制作和设置。“从现状看,我市大部分区域也都存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系统设计不统一、图形符号采用不规范、颜色使用不当、导向性及警示性标志缺失的问题。”曾琳说。“城市语言”的“自说自话”现象在我市也较普遍。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是一种‘国际语言’,在公共场所正确设置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可以促进我市旅游业与国际旅游业的接轨,对我市创建国际优秀旅游城市、文明城市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曾琳表示。《意见》实施后,质监部门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厦门市公共信息图形符号标准实施目录(I)》。该目录共包括45项标准,涵盖了城市道路、机场、车站、码头及宾馆、饭店、休闲娱乐场所、影剧院、建筑工地、医院、体育场馆、会议中心、停车场、展览馆、商场、集贸市场、旅游景区、公园绿地、博物馆、公共厕所等各类公共场所,其中强制性标准10项,推荐性标准35项。通过一段时间的清理和整治,这些标准的图形符号将在全市各类公共场所与市民和游客见面。

  新闻背景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是向公众传递信息,无需专业培训或训练即可理解的,以图形、色彩和必要的文字、字母等或者其组合,表示所在公共区域、公共设施的用途和方位,提示和指导人们行为的图文标志。

  我国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于1982年开始参照或等效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制定了一系列有关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目前,国家发布的公共信息图形符号标准中,如安全标志、消防标志、安全色等少数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能够较有效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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