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合肥交警开始清理整顿中小学、幼儿园校车
新的校车标识
人民网安徽视窗8月21日讯 随着开学在即,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始清理整顿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从9月1日开始,交警在路面值勤中,发现接送学生车辆无外观标识或校车标牌的,在进行宣传教育的同时,责令其停止运营。
据了解,校车统一外观标识工作是从2006年底开始的,目前合肥(不含三县)在册专用校车107辆,非专用校车26辆。但随着中小学校数目的增加和教学条件的改善,校车使用会越来越多,为规范校车管理,预防涉及校车的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中小学生和儿童生命安全,交警支队利用暑期对校车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顿。所有校车由中小学校、幼儿园提出申请,经教育部门审核后,连同校车驾驶人造册报交警支队。交警支队负责对校车及其驾驶人审核管理。
对校车驾驶人,每辆校车应配备2名以上专业驾驶员。对合肥市区的,由交警支队驾管所对校车驾驶人予以审核,经交通安全教育学校培训考核后核发“校车驾驶资格证”,三县由县车管所参照办理。车管理所要根据国家有关校车标准对车辆进行检测,重新核定校车类型和乘员数,换发行驶证,对专用校车统一喷涂专用校车外观标识(黄色);对非专用校车办理校车标识。
为方便接送学生、幼儿园儿童,在不影响道路通行和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辖区大队根据学生、儿童的多少可在城市道路设置“接送学生”临时停靠点,其它车辆一律不得停靠。
从9月1日开始,合肥交警部门将加大路面巡控,严查黑校车和校车超员超载违法行为,尤其是私自改装的“无牌、无证、无保险”的隐患车辆,发现一辆查扣一辆停行一辆,达到报废标准的予以强制报废,决不允许不符合条件的校车及“病”车上路。交警在路面执勤中发现接送学生车辆无外观标识或校车标牌的,在进行宣传教育的同时,责令其停止运营;对符合专用校车标准已审核但未喷涂统一外观标识的交警现场联系喷涂点立即整改。(芮峰)
据了解,校车统一外观标识工作是从2006年底开始的,目前合肥(不含三县)在册专用校车107辆,非专用校车26辆。但随着中小学校数目的增加和教学条件的改善,校车使用会越来越多,为规范校车管理,预防涉及校车的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中小学生和儿童生命安全,交警支队利用暑期对校车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顿。所有校车由中小学校、幼儿园提出申请,经教育部门审核后,连同校车驾驶人造册报交警支队。交警支队负责对校车及其驾驶人审核管理。
对校车驾驶人,每辆校车应配备2名以上专业驾驶员。对合肥市区的,由交警支队驾管所对校车驾驶人予以审核,经交通安全教育学校培训考核后核发“校车驾驶资格证”,三县由县车管所参照办理。车管理所要根据国家有关校车标准对车辆进行检测,重新核定校车类型和乘员数,换发行驶证,对专用校车统一喷涂专用校车外观标识(黄色);对非专用校车办理校车标识。
为方便接送学生、幼儿园儿童,在不影响道路通行和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辖区大队根据学生、儿童的多少可在城市道路设置“接送学生”临时停靠点,其它车辆一律不得停靠。
从9月1日开始,合肥交警部门将加大路面巡控,严查黑校车和校车超员超载违法行为,尤其是私自改装的“无牌、无证、无保险”的隐患车辆,发现一辆查扣一辆停行一辆,达到报废标准的予以强制报废,决不允许不符合条件的校车及“病”车上路。交警在路面执勤中发现接送学生车辆无外观标识或校车标牌的,在进行宣传教育的同时,责令其停止运营;对符合专用校车标准已审核但未喷涂统一外观标识的交警现场联系喷涂点立即整改。(芮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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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校车将统一喷涂专用校车外观标识(黄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