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设公共标识可别漫不经心
中国标识资源网2012年8月29日消息:8月27日傍晚,网友“长毛二叔”经过厦门湖滨中路与湖滨北路交界的加油站前时,发现一个禁行电动自行车的标识牌上,有一个明显的错误:“电动自行车”被印成“电动自车行”。网友希望有关部门尽快更正。(8月28日《海峡导报》)鹰远
这早已不是第一次了,甚至也不是极少数在媒体上看到厦门公共标识的失误了。可说是五花八门,错字有之,路面标错有之,整个指示牌错误亦有之;轻重皆有,让人笑话者有之,给人带来麻烦,让人大骂“坑爹”者亦有之。
新闻中这位网友及时指出城市标识牌上的错误,值得褒奖,同时,也让我们对相关管理部门不时犯下类似的低级错误感到汗颜。
众所周知,公共场所的标识牌主要有公共提示语、交通指示牌、地名提示牌等。标识牌是城市公共环境的一部分,标识系统是否完善也是衡量一个城市建设发展成熟的标准之一,标识清晰、规范,不仅方便人们出行工作,也带动了整个城市的节奏。
事实上,人们对一个陌生城市的最初触摸与解读,都是从公共标识开始的。因此,各类公共标识就应该具有标准性、通用性,让稍具生活常识的人能够一眼就判断出它所传递的含义,从而更方便地使用公共场所和公共设施。从这个意义上说,公共场所标识是否规范、得体是衡量一座城市现代化、国际化程度以及城市文明综合素质的重要指标。
但当下,公共场所的标识牌不规范现象不仅在厦门时有发现,在各地也不少,直接反映出一些城市公共管理在规范公共标识方面的“漫不经心”。公共标识这么多,要说都不出错那也不可能,但是如果工作严谨,严格倒查,定时检验,就不信还会有那么多的乌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