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司法行政机关统一服务窗口形象标识
广西司法行政机关统一服务窗口形象标识
2012-09-03 09:10  点击:299
[摘要]广西司法行政机关统一服务窗口形象标识

中国标识资源网2012年9月3日消息:为了推进司法行政系统“温馨之家,贴心服务”社会管理创新服务平台。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下发《广西司法行政系统社会管理创新服务平台形象标识》通知规定,全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服务窗口将统一“着装”,使用统一标准的形象标识,建立健全服务承诺、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期办结、责任追究等各项规章制度,制作办事流程图和岗位监督牌,并上墙公示,让群众一目了然,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树立司法行政系统的良好形象。

据悉,全区司法行政机关将坚持服务窗口前移、方便群众办事的理念,采取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和新建、改建、整合、租赁办公场所等方式,打造出一个覆盖全区、包括市级“家”服务中心、县(区)级“家”服务大厅、乡(镇)级“家”服务工作站、村(社区)级“家”服务工作室和屯(组)级“家”服务中心户的五级“温馨之家,贴心服务”社会管理创新服务平台网络,竭力为群众营造一个温馨的“家”的气氛。该平台将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公证服务、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制宣传等各项服务项目设置在司法行政“温馨之家”,同时在条件允许情况下设立隐私谈话室,为特殊服务对象提供一个宽松、私密的会面环境

通知要求,各地在加强服务平台形象标识建设中,要注重内涵,整合资源,制定落实好规章制度、工作办法,切实强化服务平台建设的服务功能,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让老百姓真正感受到司法行政“家”的温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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