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市的单位机构等专有名称的英文用语遵循大小写结合的原则,每个单词首字母大写,其余字母小写;
2、汉语拼音和英文单词结合的道路或地名遵循汉语拼音大写,英文单词首字母大写,其余字母小写的原则,以区别汉语拼音和英文单词;
3、大街、路和高速路在与具体的地名同时出现时,要采用缩写形式,缩写时首字母大写,其余字母小写。具体缩写形式如下;
大街(Avenue)的缩写形式为Ave.
路(Road)的缩写形式为Rd.
高速路(Expressway)的缩写形式为Expwy.
4、独词路标的书写形式遵循国际惯例,统一大写。例如:
出口 EXIT
入口ENTRANCE
5、表达道路的“东西南北”方向时,采用“East, West, South, North”。“东西南北”与具体道路名称连用时,“East, West, South, North”应分别缩写为“E. W. S. 和N.”。例如:“西三环北路”应译为“W.3rd Ring Rd. N.)
6、机场、车站、医院、体育场以及加油站等国际通用基本设施的英文用语采取相应的英文单词。如,机场(airport)、车站(railway station)、医院(hospital)、体育场(stadium)、加油站(gas station);
7、立交桥的英文用语一律使用Bridge;
8、英文序数词的写法采取字母缩进的形式。例如:1st ,2nd ,3rd 等等;
9、路口的表达采取两个原则:
a.如果路口不停车,路口通往各个方向且无交通灯,采用Interchange。
b.如果有交通灯采用Jun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