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林馥盛)近日,人们走街逛巷不难发现一些路口增加了新的交通指示牌。原来,这是为推进公安交警队伍正规化建设,我市启用统一的公安交警队和车辆管理所标识而设置的,“变脸”后的交警大队和车管所标识,庄重大方、醒目美观,面貌焕然一新。
据悉,根据《公安交警队和车辆管理所标识制作及设置规范》的要求,市公安局及交警支队领导高度重视,把设置工作作为“三基”建设的一项管理重要任务来抓,进一步完善汕头文明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
记者了解到,公安交警队和车辆管理所标识分为门楣竖式标牌、门楣横式标牌、门楣横式标识、门口灯箱标识等四种,均以警蓝色和白色相间。其中,指路标牌标注公安交警队和车辆管理所的位置方向、距离及电话,设置于车行道右侧的人行道、路肩或中央分隔带上;门口灯箱标识标注“交警大 中 队”或“车辆管理所”的字样,设置于公安交警队和车辆管理所。
据统计,截至目前市交警支队已完成中心市区及潮南、潮阳、澄海等地区外观标识的设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