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规范公共场所外国文字标识

2008-07-21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厦门规范公共场所外国文字标识

  本报讯(记者 高金环 通讯员 郑禧)厦门将规范公共场所外国文字标识,时间从7月上旬至8月上旬,对存在问题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相关单位和个人,要依法给予处罚。

  昨日,厦门市政府网站透露,厦门将全面规范因公共服务需要使用的外国文字,包括商业、旅游、文化、体育、铁路、民航、城市交通、邮政、电信、银行、保险、医院等公共服务行业的招牌、广告、告示、标志牌等。

  消息称,厦门市语委办将牵头全面拉网式检查验收;对存在问题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相关单位和个人,责成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给予处罚,并在报纸等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

下一篇:

河北省标识行业协会第三届第六次会长会议胜利召开

上一篇:

部分公共导向标识逾期不换标准不一内容不明-“问题指示牌”谁来解惑

  • 信息二维码

    手机看新闻

  • 分享到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signage@qq.com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