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控烟联合组织“新探”会同中国疾控中心控烟办公室拟定致中国政府高层官员的一封信,称国家烟草专卖总局不久前下发、计划于明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卷烟包装标识和规定》,未要求烟盒明确传达“吸烟有害健康”的警示信息,应停止实施。
2005年2月27日,世界卫生组织192个成员一致通过的第一个限制烟草的全球性公约——《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正式生效。2003年11月,中国成为该公约的第77个签约国。2009年1月1日,中国将正式履行公约承诺。其中就有非常重要的一条:在所有卷烟制品包装30%到50%的面积上,印刷清晰、醒目的健康警示语或图片,告知吸烟者“烟草使用的有害后果”。2011年起,我国还将依约杜绝所有烟草广告。
去年曾有媒体报道说,腐烂的肺部、骷髅的头像、漆黑的牙齿,这些图案将可能出现在中国生产的烟盒上。当时,这一消息曾得到了有关方面的证实和确认。因为在事实上,腐烂的肺部、骷髅的头像、漆黑的牙齿,都是国际上惯用的一些警示图标,那些先行履诺的国家基本都是这么做的,因此我们大概也不会例外。但是现在看来,我们的警示力度可能远远达不到这样的程度,这也是促使控烟组织向高层官员写信反对的主要原因。
倘若烟草专卖局负责起草的这一规定能够顺利实施,那么我们在烟盒上能够看到的变化,将仅仅只是:原先的文字警语从侧面移到了正面,而且面积更大一些;同时,烟盒背面还将出现一个对应的英文警语。令人费解的是,既然规定只适用于“在我国境内生产的所有非出口卷烟和国外进口卷烟”,为何一定要多此一举地搞一个英文警语呢?何不依照国际惯例,将这个英文警语兑换成相应的警示图标?
尽管这只是一个烟盒警示标识的问题,而且烟盒上的骷髅头能够吓退烟民多少吞吐热情也不容高估,但是,这却是对政府部门控烟决心的一种有力检验。事实上,控烟不仅是国际公约的硬性要求,更是有远见政府的当然责任。某种意义上,烟盒上的警示标识不仅是印给烟民看的,更是印给政府部门看的,烟民的自控行为离不开政府部门的他控助力。而既然是健康警示,当然是越能达到警示效果越好,直观的图像标识显然要比纯文字说教更富视觉冲击力。
有关部门之所以不愿使用更具冲击力的警示标识,说到底无非是因为其控烟决心不足。烟草行业是我国税收贡献第一大产业,在“中国纳税百强排行榜”上,烟草行业多年蝉联冠军头衔,因而政府部门可能更愿一举多得地使用提高烟税的控烟法子,用骷髅头把烟民都吓跑却恐非一些政府部门和官员所乐见的。此外,由烟草专卖局来负责制定作为控烟措施的烟盒警示标识,等于是既扮红脸又扮黑脸,违背了基本的利益规避原则,本身就非常不合适。
对个人而言,“如何戒烟”成为问题之前,首要的问题是“要不要戒烟”;同样,在政府层面,“如何控烟”成为问题之前,首要的问题是“要不要控烟”——控烟的效果在根本上取决于控烟的决心。如果单是一个烟盒警示标识尚且要如此“偷工减料”,那么我们会取得怎样的控烟效果着实令人担忧。 (作者:舒圣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