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10月7日讯(记者 谢伦丁)自今年6月开始,对湖南道路交通标志清理规范、技术监控设备设置使用和管理专项治理工作,至9月上旬完工,经省交通、公安交警、质监部门和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特邀监察员的检查验收后,湖南省纠风办今天通报了给全省近3万公里道路交通标志“找茬”的结果:
27075块交通标志牌被规范,新增警示标志牌1426块,规范道路交通标线560多万米,调整限速值612处,拆除不合理限速标示牌129块。
在对全省现有机动车超速自动监测系统、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监控系统的大部分设备进行质量检定后,有45台不合格设备被立即停止使用。
交通违法罚没款审计,未发现违纪违规突出问题
通过整治,湖南省交警总队出台六条措施在全省系统执行。
一是不在限速60公里以下路段测速。二是对超速超过限速值5%以下的不录入、不采用。三是对小型汽车在高速公路上低速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只警告,不处罚。四是未经年度检定的监控设备停止使用。五是技术监控设备逐步实行“三统一”,即统一招标、统一采购和售后服务、统一启用单机使用证。六是规范告知程序,及时将交通违法数据、处理工作流程和要求等信息,通过挂号邮寄、登报公布、网络查询以及在公安交警窗口单位设置违法信息自助查询终端等方式告知机动车所有人。
同时,各级财政部门对道路交通违法罚没款收支情况进行了重点清理。各级审计部门对大多数县以上单位的交通违法罚没款收支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未发现违纪违规的突出问题。
3企业终止参与技术监控系统建设
在此次整治中,有3家单位终止了与企业合作进行技术监控系统建设的投资合同,分别是:
长沙市政府于
东安县交警大队于2006年8月与长沙盛杰科技有限公司签约,技术监控系统由该公司投资,东安交警大队按省里的要求于
古丈县交警大队终止了与县电信部门参与技术监控设备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协议。
[稿源:红网]
[作者:谢伦丁]
[编辑:何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