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波)连日来,三水多名中学老师向本报反映,现在街头的店面招牌随意使用繁体字、异体字甚至连字典都无法查阅的自造字,希望相关部门牵头予以纠正。
接到市民反映后,记者在城区以及周边范围走访时发现,无论是大街小巷的店招广告,还是城区附近的工厂企业名称,都有滥用繁体字、异体字、错别字、乱改成语,以及中英文、中日文混杂等不规范用字现象。记者还留意到政府部门所设置的路牌、宣传标语、公共告示等用字就比较规范。
针对街头乱用繁体字的现象,区语委办以及工商局商标广告管理股的负责人表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广告语言文字管理暂行规定》都明确了公共服务行业应以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服务用字;招牌、广告等都不能乱用繁体字、淘汰字、自造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