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冯杰 通讯员 王海江) 昨日,市规划局组织了一场名为“设计之都的城市标识”的公众咨询会,会上公布了三套城市标识系统的设计方案,供邀请参会的市民代表和设计专家们提意见。与会者就三套方案的优缺点、公共标识究竟应否用英文等问题展开了一场热烈的讨论。
城市的道路指示牌,公共设施指示牌,路名、街名牌等公共标识不仅是一个城市的“门面”,也直接关系着市民们能否方便地“寻人问路”。众所周知,深圳的公共标识系统与国际水准相比还有不小差距,为此主管部门较早地酝酿统一规范全市的公共标识系统。
深圳城市标识应突出“设计之都”特色
与会者认为,深圳统一、规范公共标识系统对于方便市民、提升城市形象大有必要。深圳获得“设计之都”称号为昨日的公众咨询会注入了新的元素。不少市民代表及专家均认为,城市公共标识系统是一个城市整体形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深圳既然获得了“设计之都”的称号,公共标识系统在设计上就应该名副其实。为此,市规划局本次提供的三套公共标识系统方案在设计上就应该更有新意、更有特色。
从这一标准出发,不少与会者表示,这三套方案设计理念过于平淡,特色不够鲜明。有人更直言,三套方案无论哪一套放在任何一个城市都合适,无法让人一眼就看出这是深圳特有的城市标识。
不过,也有与会者对此提出了不同的看法。他们认为,评价一个城市标识系统最主要的标准就是看它是否能方便市民使用。“城市公共标识牌仅仅是一个标识而已,如果在设计和创意上寄予过多的‘期盼’而追求标新立异的话,反倒可能削弱它本身应有的方便市民的功能。”
应否标注英文名称众说纷纭
关于城市公共标识系统在标注中文名称的同时究竟是应该同时标注该地名的汉语拼音还是英文名称早已有争议。昨天的公共咨询会上,这一话题再次引起关注。
大部分代表均认为,深圳既然定位为国际化的现代都市,城市标识系统上理应标识英文名称,只有这样才能体现国际特色。有代表更是直言:“不知道标注汉语拼音的目的何在,是为了方便不识字的市民吗?肯定不是,如果不认识汉字,想必不会认识汉语拼音。”
据了解,国家有关部门制订的相关规范上就明文规定,为维护汉语的纯洁性,公共标识系统上不得标注非本国语言。对此,也有人提出了不同看法。有与会者认为:“有关部门确实有此规范,但其实部分城市根本就没有执行这一规范。深圳是否也应该从自身的实际情况出发考虑在公共标识牌上标注英文?”
在昨天的公众咨询会上,市规划局下属的市地名办发放了三套设计方案的简介。记者从中就发现,在一处“市民中心”英文被标为“Civic center”,而在另一处却标成了“Municipal goverment”;同样是“特区报社”,一处标为“Special zone newspaper office”,而另一处则标为“Shenzhen special zone daily building”。
市地名办有关人士表示,将充分考虑市民及专家的意见,有可能在这三套备选方案中吸收上述意见,也有可能“推倒重来”,重新设计备选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