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进一步规范公共场所英语标识

2009-03-17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深圳市进一步规范公共场所英语标识

记者近日从市外办及翻译协会(以下称“市译协”)了解到,受市政府的委托,市译协用一年多时间完成了四项公示语英语翻译的总体规则和相应的实施指南,择机公示后即可供社会使用。

据了解,经我市行业专家和外文专家的多次审阅,及我市规范公共场所双语标识专家委员会的集体审议后,市译协已经完成了我市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英文翻译总体规则以及道路交通、组织机构与职务职称、地名通名等三类双语标识翻译规则的制定,并编写了有关道路交通、组织机构与职务职称、轨道交通和市民中心室内外标识翻译规则的实施指南。

译名将保留深圳文化特色

对于现有公共标识翻译中存在的不规范现象,市译协吴学文教授说,此次翻译遵循的是“名从主人”及避免歧义的标准。以“梅林一村”为例,以前有按拼音加意译的方法译为“Meilin First Village” 也有人主张全部用拼音“Meilin Yicun”,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争议颇大。最后专家委员会认定还是用汉语拼音“Meilin Yicun”,因为本地英文媒体已经使用了Meilin Yicun的译法,加上梅林一村在深圳知名度高,这样的译法基本已经“固化”,所以按照“约定俗成,名从主人”原则沿用之。对宝安、布吉等地一些自然村的名称翻译则使用英语中的 “Village(村)”意译,保留深圳过去曾是渔村的历史文化特色。

以前众说纷纭的“深南大道”(有译为Shennan Road Shennan Avenue Shennan Thoroughfare等)、“市民中心”(Civic Hall Citizen's Centre等)则定译为“Shennan Boulevard”,“Civic Centre”,既有折中也保留深圳特色。

由于社会上对我市一些公共场合标识的英语翻译错误百出的情况反应强烈,市政府于2007年4月专门召开有关规范地名标识设置的会议,并成立由市政府相关机构为成员单位的“深圳市地名标识设置工作联席会议”,安排规划局负责制定全市地名标识设置工作,市外办负责制定英文译法标准。为此,市外办成立了以外办主任毛晓碚为主任的“规范公共场所英语标识办公室”,以及由北京、深圳翻译界的资深专家、外国语言专家等组成的专家委员会,确保翻译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既有借鉴也要创新

市译协会长王宗维说,深圳的公共标识有的没有标注英语,有的英文标注错误,有的则很混乱,让人看不懂。最典型的例子是连市民中心里有些政府机关办公室的英文铭牌都被专家批评“不知所云”,与深圳的国际化形象不符。深圳毗邻香港,2011年还将迎来大运会,常年举办高交会、文博会等国际性展会,统一、规范公共标识的英译实属必要。

2008年奥运会召开之前,北京已经完成公共场所英语标牌的更换工作,上海、成都、青岛等城市也正在规范本地的双语标识。王宗维介绍说,深圳一方面将借鉴这些城市的经验,一方面力求在制定翻译规范中保留自己的特色。此外,一河之隔的香港对深圳的双语标识工作也非常关注,香港政府多次派出专家参加有关翻译的审译工作。

今年完成双语标识翻译工作

为城市的公共标识语制定英译规则是一项繁复而浩大的系统工程。规范英语标识办公室和专家委员会确定了先制定翻译总则,再分类制定翻译细则和相应的实施指南的原则。在分类规则上,除了目前已经完成的道路交通、组织机构与职务职称、地名通名三类外,还将包括旅游娱乐、商业金融、海关口岸、商业服务、科教文、体育设施、餐饮服务、公安司法、医疗卫生等共十二类。

据了解,市译协正在加紧工作,力争在2009年上半年完成全部十二类公共标识的收集、整理和翻译工作,迎接第26届大运会的到来。公共标识的翻译规则和实施指南完成后,市政府将予公示,供政府各相关部门、媒体及社会各界使用。

市外办主任毛晓碚表示,深圳是一座外向型城市,与世界上100多个国家都有经贸往来,国际交流频繁,统一、规范英语标识将增加深圳的国际化风貌,促进深圳与外界的文化交流,提高深圳市民的国际化意识,也为深圳的下一代创造更好的国际化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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