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交警部门 错误交通指示牌年内清除

2009-03-20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昆明交警部门 错误交通指示牌年内清除

  “最近,昆明许多城市主干道都更换了名字,一条街道上各种路牌标识,总会有自相矛盾的现象。”心细的市民杨先生日前向本报反映说,城市交通道路飞速发展有目共睹,而一些路牌标识的不明晰,反而会让人走冤枉路。

  当前,城区街道路牌标识主要为四大类:门牌、地名标志牌(通俗称为路牌)、交通指示牌、公交车站牌。近日,记者对昆明主城区街道路牌标识现状开展随机调查,结果发现有路无名、有名无牌等现象比较普遍。针对交通指示牌,交警部门表示,今年内,要把所有的老指示牌换成新牌,届时,路牌错误的情况就可最大化解决。

  

  一路多名苦了寻路人

  前天下午,记者乘公交车来到锦苑花园小区,问路边一位老大妈这是什么路时,老大妈热情地回答:“小街。”而锦苑花园小区保安王先生却似乎很肯定地说:“这一整条都是官南大道”。一条路出现多个叫法,令路人很茫然。

  “我也不知道叫什么路,大家都叫阳光北路。”很多居民发现,滇池路与南亚风情园的交叉路没有路名。附近一单位的保安说,没有听说门口的路有什么具体的名字,周围的居民都称其为“南亚风情园那里”。而过了十字路口,向北的道路同样没有路名……

  记者在走访中发现,因为许多新建道路无路名标识,由此才出现了一路多名的现象。

  老城区路牌缺失

  地处老城区的南屏步行街,北有正义路、庆云街,南有祥云街、宝善街、三市街,东有东风东路,西接东风西路。但不管在任何一个路口都没有路名标识牌,可以想象别说外地人,就是本地人如果不是常到这些地方,也不清楚该往哪里转才是自己要去的街道。同样,沿南屏步行街进正义路,更是如此。整条正义路上,不见任何一块路名标识牌。

  记者走访中发现,即便在城市主干道,也有许多没有路名标识牌。例如省广电路口、潘家湾路口等都没有路名标识牌,顶多设有交通指示牌,但因为不是一样的功能,让人在经过这一条主干道转向其他支次道路时,摸不着头脑。

  “夹生”英文标识随处可见

  在记者的走访中,很多路牌存在英译“夹生”的现象。汉语中“路”翻译成英文应为“road”,在地名翻译中可简写为“Rd”,但在西园路和滇池路口的几个路牌中,都被误写成了“RD”,许多市民为此感到十分不解。

  还有一些路段的路牌,“桥(bridge)”被“直接翻译”成“Qiao”,公厕(toilet)翻译成“public toilet”,“保持车距”译成“keep space(保持空间)”……对昆明市民来说,街头公共标识牌上的这些英文可以视而不见,但对完全不懂中文的外国人来说,却是无形的信息障碍。

  “我们的硬件设施已经和发达国家都市相差无几,但这些英文标识却停留在小城市的水平。”昆明市社科院一张姓研究员称,英文标识直接关系到一个城市的国际形象,解决公共英文标识错误问题,已是不容迟缓。

  公交站牌与地名“打架”

  “‘近华蒲路’的‘浦’好像是没有草字头吧。”昨天,市民陈先生向本报反映,在云山路与近华浦路交叉口处,路边一块新建路牌上,“近华浦路”写成了“近华蒲路”。在66路公交车终点站,公交站牌上“眠山”错为“岷山”,110路公交车牌“关上南路”应为“关南路”……类似的情况在昆明很常见。

  五华区民政局有关人员称,类似公交站牌与地名打架的现象目前很普遍,原因主要就在于相关单位没来民政部门认真核对地名所致。

  相关部门解析

  市交警支队设施处

  路牌错误有望年内杜绝

  针对昆明街头出现的部分“交通指示牌”标识与实际路名不一致,造成一些市民误解的情况,昆明市交警支队设施处的陈处长表示,从今年开始,道路指示牌的安装将完全交由交警部门来做。预计今年底,要把所有的老指示牌换成新牌,届时,路牌错误的情况就可最大化解决。

  昆明公交集团

  缺乏及时对接沟通

  “公交公司在确定公交车线路每一个站名的原则是,尊重历史,或者居民对某一个地方约定俗成的叫法,一般有路的叫路名,有村的叫村名,其中也有一些按照影响力比较大的单位、公司名称来定。”昆明公交集团公司生产经营部经理李伟介绍,昆明市区一些路名、单位名称在确定公交车站名后有所更改,而更改的时候,没有接到相关单位的通知做好对接工作,这使得公交公司很被动。

  民政部门

  不能想当然乱设路牌

  据了解,由民政部门制作的主要是两大类街道标识牌:门牌(一般包括路名和号数,若单位门前门牌还有邮政编码)和地名标志牌(通俗称五路牌)。目前,昆明主城区的道路更名审批权都到了昆明市民政局,四区民政局只负责道路更名的申报、安装实施。

  据五华区民政局地名办公室科长邹武介绍,目前,城区都实行“以牌养牌”的市场化运作来解决安装门牌、路牌费用不到位所致的问题。各机关、单位、团体等有关部门在安装各种街道标识牌时,都应严格以民政部门发布的真实地名为主,不能想当然地乱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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