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外监控标识牌
曾有不少市民反映,市内四区公共场所的部分视频监控探头因“太隐蔽”不易被发现,导致一些驾车者“追求速度和时间”而更加猖狂,也诱发了一些犯罪分子的肆无忌惮。
这种情况,将于近日得到解决。记者昨日从市公安局获悉,市内四区公共场所的视频监控探头将安装统一标识,其规格和样式已经确定,安装工作将在近期展开。
市公安局有关负责
人表示,“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按照《青岛市城市文明指数测评体系》提出的‘主要公共场所和重点要害部位安装电子视频监控系统,并有明显标志’的要求,市公安局将负责对市内四区公共场所的监控探头设置统一标识。”据记者了解,在公共场所设置监控探头标识,可以提醒市民避免在相关场合做出不恰当举动,有利于降低市民隐私受到侵害的风险,而且在充分保障市民知情权和隐私权的同时,能够达到震慑犯罪、减少犯罪,优化社会治安环境的目的。
室内监控标识牌
新设置的监控标识牌为蓝底白色图文,汉英文提示。室外为150*100cm长方形,室内为40*20cm扁方形,在材质上,根据沿海城市风大、多雾、潮湿的气候特点,选用了具有防腐、防锈功能的铝质板材。标示牌将在视频监控区域20至50米范围内设置。
据记者了解,本市公安机关将主要负责在市内四区重要区域、公共娱乐场所、治安卡口、交通要道等安装有视频监控探头的位置设置监控标识。而相关企事业单位在商场、超市、学校、娱乐场所、银行、社区、广场、办公写字楼等公共场所和区域安装的监控摄像机,公安机关也提醒:应在公安派出所的指导下,按照规定的标识图样在监控区域的主要出入口和醒目位置,安装统一的标识,有安装需求的单位可通过辖区派出所就监控标识的材料要求、工艺标准及代加工等问题向有关厂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