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规范汉字表专家称宜取消汉字微调

2009-09-09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通用规范汉字表专家称宜取消汉字微调

据《光明日报》今天报道:最近公布的《通用规范汉字表》出现44个汉字的写法有微调,一石激起千层浪,在社会上引起极大的争议,大概专家也没有想到。近日《通用规范汉字表》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曹先擢在接受《光明日报》记者独家专访提出个人意见认为,44个汉字的微调宜取消。

记者:这次公布的《通用规范汉字表》,44个汉字的写法有微调。这次改动的初衷是什么?您作为《通用规范汉字表》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对这事怎么看?

曹先擢:一、我觉得向社会征求意见是完全正确的。语言文字标准有三性:政策性、学术性、群众性。广泛征求意见,是体现群众性的好方式。



二、对44个字的写法“微调”,有如此多的反对意见,出乎我所料。香港大学教授姚德怀先生(香港中国语文学会领导成员)来信说,此次“微调”是“多此一举”。他说:“前年上海曾闹笑话:上海小学生要‘拆’日本食店吉野家Yoshinoya的招牌,认为这家店的‘吉’字上半写成‘土’而不是‘士’,不规范。”我觉得姚先生的意见值得我们考虑。如果44个字是认定的规范字形,那么,此前的字形是否是规范的?如果是不规范的,怎么办?商务印书馆资深编审、对字形问题素有研究的曹乃木先生说,这次44个字的写法微调的一个根据是“避重捺”,但是,除了这44个字以外,重捺的字还有一些,如18画的“蹩”字等,怎么办?

三、简化字我们有三个标准,这三个标准不是在一个层次上,最重要的层次是《简化字总表》,这是国务院批准公布的。《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是部级标准。微调的44个字所依据的是《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把字形问题与《简化字总表》处在相同的层次上来看待,不妥。以前分级是很有道理的。这个问题我以前也是没有看到的,对我来说也是新的学习。

四、印刷体与手写体的关系问题没有解决。《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冠以“印刷”二字,到了《现代汉语通用字表》没有“印刷”二字,性质就有变化,而到了《通用规范汉字表》,带上“规范”定语,可谓三级跳。印刷体与手写体二者有联系,但是又有区别,这种关系似乎没有研究清楚,所以现在的问题也不是新出现的。我个人的意见是44个汉字的微调宜取消,当然这要经过充分讨论,最后报领导部门审批。

记者:当大众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反对这种变动时,应当以谁的意见为准?专家是否应该充分考虑人民大众对汉字用法的约定俗成?

曹先擢:我们征求意见的态度是诚恳的,当然要考虑大多数人的意见,何况许多意见是有道理的。“规范”应是对于字的应用的范围,这次的问题在于,“规范”延伸到了书写的笔形上;笔形是书写单位,不是独立的应用单位,操作上有很多困难,过细了,可能给大家书写带来不便。

曹先擢简历

1932年生,1958年毕业于北京大学中文系。现为国家语言文字委员会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辞书学会名誉会长、《通用规范汉字表》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商务印书馆辞书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曾任《现代汉语词典》第五版审定委员会主任,曾主持《新华词典》编纂工作。著有《通假字例释》、《字里乾坤》、《汉字文化漫笔》、《八千种中文辞书编目提要》(主编之一)、《谈谈普通话异读词审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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