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保定市纪委五日透露,十月底前,该市六千辆公务车将全部带“标”上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见9月6日国际在线)
为降低行政事业单位车辆运行费用,保定市纪委、财政局、监察局印发了《关于对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统一张贴“公务用车”标识的通知》,其目的就是力求杜绝公车私用,而张贴“公务用车”标识,无非是为了方便群众监督与举报,应该说保定的做法合乎民意,深得人心。
然而,好事经常有办砸的时候,在此之前,同样为了杜绝公车私用,某些地区想了不少招数,但效果甚微,原因很简单——百姓难以识别公车真实身份,又不知如何有效监督,因此类似的监督公车做法几乎处于流产半流产状态,老百姓很不满意。笔者注意到,此次保定采取的措施虽然与众不同,但由于车辆前挡风玻璃贴满了各种标志,百姓很难一眼认出公车标识,加之监督方法没有全面公开,难免又让人感觉有走过场之嫌。
群众的智慧是无穷的,如何方便群众监督,有人想出了绝招:在车牌上添加一个“公”字,这样不用走近车辆,前后都能分辨出车辆姓公还是姓私,可谓一目了然,况且还能防止隐瞒——不张贴公车标识。与此同时,建议将举报电话公诸于众,发现公车私用,扣罚当事人的工资或奖金,用于奖励举报的群众,唯有如此,才能调动群众监督的积极性,才能有效阻止公车私用,净化社会风气。希望保定先行一步,一旦尝试成功,逐步向全国推广,但愿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