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城扩大路增多 “城市坐标”让人如坠云雾

2009-09-22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苏城扩大路增多 “城市坐标”让人如坠云雾

就像一个人有一个人的姓名,一个地方也有一个地方的名称,这个名称就是“地名”。为这些地方设立的地名标志,就像一个个坐标,方便着人们认路、抵达目的地。

不久前,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苏州市地名管理条例》。目前,这一条例正在等待省人大常委会的审议,计划通过后于12月1日起实施。届时,苏州地区“城市坐标”让人如坠云雾的现象,也许将不复存在。

晕:“东山大道”究竟在哪?

开在那路上你可能还是找不到

在苏州,私家车早已“飞入寻常百姓家”,休息日子踩一脚油门往东山、西山冲的人也越来越多。老师傅们推荐,苏州城区去东山的最佳线路是走友新高架-东太湖路-东山大道,因为这些道路路况好,开起来速度快。但许多市民发现,进入东太湖路之后,一路上众多十字路口前的悬空指示牌上,清一色写着“东山”字样,而根本找不到“东山大道”这几个字。

换了城里,悬空指示牌上一般都会标明道路名称;没有悬空指示牌的话,也能靠地面指示牌认路。可在东太湖路一带,地面指示牌也几乎看不见;偶尔发现一两处,上面的字又太小,在如此宽阔的马路上行车根本看不清,等凑近了看清楚的时候,汽车早已冲过了路口,想转弯已经来不及。

就这样,许多市民多次去东山,都没能踏准“东山大道”的节拍。一位张先生半是气愤半是羞愧地说,有两次,因为开到了不知什么岔路上,几个弯拐下来,他已经弄得七荤八素,连方向都搞不明白了,只好东打听西问讯,转了几个圈子才赶到东山,结果连吃饭的时间都错过了。

事实上,像张先生一样吃了“地名标示不清”苦头的还大有人在。一位汪先生不无抱怨地说,一次他去东山大道旁的一家单位找人,可因为找不到“东山大道”的指路牌,他多开了许多冤枉路。

别以为这样的现象只发生在郊外,其实,城里也有这样的现象。观前街北侧有条弄堂叫“施相公弄”,名气不小的粤海大药房就在这条弄堂里。可市民袁先生去那里买药,沿着观前街一路找过去,却怎么也找不到“施相公弄”的牌子,问问街上的行人,也问不出个名堂来。最后还是在一位老苏州的指引下,袁先生才找到了那里。再一打听,原来“施相公弄”的指示牌设在了巷子的最北端,要从观前街上看到这块牌子,除非你是千里眼! 

除上面提到的“路名难找”现象外,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历数了 “地名标示不清”的其他五大症状:一种是使用已经“死亡”的地名,像2003年5月就并入莫邪路的“葑门西街”,如今公交站点名称里还在使用。

第二种是“张冠李戴”,像杏秀桥明明在大运河的西面,但大运河东面居然会出现307、148、238路车的“杏秀桥”站点。这个站点距离杏秀桥的距离起码在500米以上,按公交设站距离看,完全算得上另一个站点了。

第三种是地名的“孪生”甚至“同名同姓”现象。像高新区和吴中区都有金山路;沧浪区和相城区太平街道都有凤凰街;园区既有金鸡湖大道(原苏沪机场路),又有金鸡湖路,既有阳澄湖大道(原双阳路),又有阳澄路,与相城区的阳澄湖路名字也比较接近……苏州市民政局区划地名处调查表明,全市范围内全部或部分重名的地名达1300多处,其中道路名称重名的就有400处左右。

第四种是门牌无序跳号或者同号。正常情况下,门牌编号应该从东向西、从南到北排列,但有时候西面的门牌号反比东面小,南面的门牌号反比北面大。一位客人要去通园路699号,结果在北面看到了260号,再往南是320号,继续往南却又是60几号,弄得他根本无法判断699号是在更南面还是在北面,折腾了近一个小时才找到目的地。一些新村的住宅楼编号也比较乱,像南环新村30幢隔条小路就变成了109幢,但要找34幢却找来找去找不到;还有一种,道路指示牌是做了,而且指向也很明白,可因为树木迅速生长或其他原因,指示牌部分字体被挡住了,起不到指路的作用。像市区东大街通向三多巷的指路牌等就是如此。 

 

 

问:标示明白怎么这么难?

都是缺少统一规范留下的麻烦

地名标识为什么这么乱?标示明白怎么这么难?市民政局区划地名处人士认为,这都是缺少统一规范惹的祸!



这位人士说,我市的地名主要包括自然地理实体地名、行政区域地名、居民地地名(住宅区、自然村落等)、城镇道路地名(即路、街、巷、里、弄等)、设施地名(如桥梁、涵洞、隧道、环岛、水库、堤坝等)、纪念地和旅游地地名、门牌号地名、高层建筑物或者综合性大型建筑群地名。由于这些地名的标志管理体系比较复杂,责任单位不同,缺乏统一的规范,管理也跟不上发展步伐,最终出现了“标示不清”的现象。

以指示牌为例。这位人士介绍,苏州各市(县)、区地名标志的管理部门并不统一,像昆山建成区由民政部门管理,苏州市区的市管道路和其他县市的建成区道路都由市容市政(城管)部门管理,而苏州城区范围内的区管道路却由区建设局管理,乡镇则由乡镇负责……而且,这些部门往往没有上下隶属关系,制作出来的指示牌,又怎么可能统一呢?

门牌号码的编订则由公安部门户政处负责,目前已编的门牌号码达数十万个。至于吴中区东太湖路等处的悬空指示牌和苏州城区不一样,那是因为,前者只是交警部门设立的交通指示牌,起一个指明方向的作用,而不是地名标志,所以不标明道路名称。

还有是地名标示速度跟不上建设的步伐。业内人士介绍,苏州建成区面积2000年为81.85平方公里,但2007年底就增加到了228.5平方公里,扩大的范围里,新建道路、楼盘等就像雨后春笋一样冒出来,像去年全市新取的地名达747条,其中市区213条,主要集中在吴中、相城、高新区和园区。但许多乡镇的地名标识却远远跟不上道路的建设速度,市民政局区划地名处就在吴中区甪直镇等地发现过这样的情况。

最让人头疼的是房地产开发商未经民政部门许可,擅自给楼盘取了个“好听”的名字,随后便大范围进行广告宣传。但审批时,这些自取的地名很多无法获得通过,只好重新取名,搞得一些人脑子里一片混乱。

理:一个条例就将实施

照着做应该能够理清乱麻


《苏州市地名管理条例》的立法,让大家看到了“城市坐标”标得清楚、明白的希望。尽管,这部法规的措辞还有可能被调整,但总体意思却已显山露水。

市民政局区划地名处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这部法规的送审稿统一了地名标志设置的规范,如第十八条提出:“标准地名应当设置地名标志,位置应当遵循下列规定……居民地地名标志,设在居民地的主要出入口处;城镇道路地名标志,设在道路的起止点、交叉口处,当两个交叉口间隔大于300米时,可以适当增加地名标志的设置数量,有人行道的道路,设置立柱式道路地名标志,没有人行道的道路,设置附着式道路地名标志……门牌号地名标志,设在建筑物面向主要通道的显著位置……”

同时,条例还对门牌号的编制顺序进行了规范,要求不得无序跳号和同号;在已设地名标志的保护上,送审稿第二十二条又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地名标志的义务。禁止涂改、污损、遮挡、覆盖地名标志或者在地名标志上悬挂物品。禁止擅自移动、拆除地名标志。确需移动或者拆除地名标志的,应当经设置单位、管理单位同意后实施,并报市、县级市地名主管部门备案。”这样,绿化遮挡指路牌的现象,就有望得到扭转。

对于未按规定设置、维护、更新地名标志行为,送审稿第三十五条明确了处罚依据:“由地名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由地名主管部门代为设置、维护、更新,所需费用由设置单位或者管理单位承担。”

有了新的门牌,老的门牌应去掉,以免误导别人。送审稿第二十三条指出,地名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地名标志设置、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通知设置单位、管理单位在三十日内进行维护或者更新:地名标志未使用标准地名或者材质、规格、形式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已更名的地名,地名标志未更改的;地名标志污损、字迹不清或者残缺不全的;设置位置不当或者缺漏的;针对居民区广告案名随意使用“镇”、“郡”、“府”等现代或古代行政区划名及“邸”、“公馆”,高层建筑物或综合性大型建筑群广告案名夸大使用“国际”、“环球”、“世界”等现象,送审稿第十条提出,住宅区、城镇道路、高层建筑物或者综合性大型建筑群需命名的,应当在规划设计的同时办理地名报批手续。

……

这些规定,让被“城市坐标”弄得如坠云雾的市民们长长松了一口气。多位被采访者希望,《苏州市地名管理条例》能够尽早通过审批,并且落到实处。一些市民进一步建议,吴中区东太湖路之类的悬空指示牌尽管是交通标志牌,但上面能否顺带设个路名,以方便过往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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