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三年的努力,长乐市旅游“创优”工作取得圆满成功。最近,经国家旅游局批准,长乐成为继厦门、武夷山、福州、泉州、永安、三明、漳州之后的福建省第八个中国优秀旅游城市。
近几年来,长乐市委、市政府根据“工业强市、旅游活市” 的战略思想,将旅游业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加快发展,积极开展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与创建文明城市、园林城市、卫生城市、环保城市、文化城市、平安城市、双拥模范城市等相结合的“八城同建”活动,收到共同推动共享成果的功效。市委、市政府相继成立了市假日旅游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市旅游发展和促进委员会、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和市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许多旅游建设项目,都是市主要领导亲自指挥策划,亲力现场推动。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第三产业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长乐市旅游区(点)管理暂行办法》等重要文件。2006年以来,市财政预算每年安排500万元,其中2008年还安排1000万元,作为旅游景点建设专项资金。同时,大力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旅游产业开发,形成了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多元投入的旅游投入格局。据不完全统计,全市通过多渠道筹集社会资金达5亿多元,新建、扩建、改建一大批旅游区(点)及其配套设施。
通过旅游“创优”活动,长乐市旅游基础配套设施不断完善,城市及旅游综合服务功能日趋齐全。全市设立了三处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开辟了旅游观光巴士线路和旅游专线。全市公交公司、旅游汽车公司和“的士”公司车辆总数达到785部。通往各景区(点)的道路都铺设了水泥路。全市主要道路设置了旅游交通指示牌,公共汽车站设置了旅游地图广告牌。市区主干道及车站的公厕按照星级旅游厕所标准进行了改造。旅游景点及游客密集公共场所设置了规范的公共信息图形符号标识。设立了旅游购物商店、旅游购物专柜。全市共有旅行社及门市部与分社23家;三星级饭店4家,在建四星级1家,待评五星级1家。
有人称长乐的旅游景点是“满天星星缺月亮”,的确,长乐的“月亮”景点还在打造之中,但是,现在还只有“月芽”的长乐“星空”却十分耀眼:全市现有2个3A国家级旅游景点,3个2A国家级旅游景点,1个国家级森林公园、1个国家级海洋湿地公园,1个福建最美乡村,2个省级历史文化名村,4个省级乡村(农业)旅游示范点,61个文化场馆和252个大小公园星罗棋布。从长乐任何一个地方出发,不超过半小时路程就会有旅游景点,被誉为“半小时文化旅游圈”。正在建设中的闽江河口国家湿地公园和大鹤海滨的动漫之都即将成为海西旅游的“月亮”。更让游客称道的是,长乐市众多景点中的绝大多数不收门票,个别收门票的景点票价也极低。于是,长乐市自然成为广大工薪市民和有车族的最佳旅游目的地。自2006年全市接待国内外游客突破百万人次以来,每年都以两位数增长,旅游总收入达到GDP总量的3%。2008年,长乐市荣获福建最佳旅游目的地称号。
目前长乐市正在按照国家旅游局的要求,认真总结经验,找准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型旅游业发展的长效协同机制,提升以人为本的城市旅游服务功能,发展适应旅游市场多样性需求的现代旅游产品,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素质,增强全民旅游意识,积极创建更高层次,与国际旅游接轨的“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目的地”。
近几年来,长乐市委、市政府根据“工业强市、旅游活市” 的战略思想,将旅游业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加快发展,积极开展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与创建文明城市、园林城市、卫生城市、环保城市、文化城市、平安城市、双拥模范城市等相结合的“八城同建”活动,收到共同推动共享成果的功效。市委、市政府相继成立了市假日旅游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市旅游发展和促进委员会、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和市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许多旅游建设项目,都是市主要领导亲自指挥策划,亲力现场推动。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第三产业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长乐市旅游区(点)管理暂行办法》等重要文件。2006年以来,市财政预算每年安排500万元,其中2008年还安排1000万元,作为旅游景点建设专项资金。同时,大力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旅游产业开发,形成了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多元投入的旅游投入格局。据不完全统计,全市通过多渠道筹集社会资金达5亿多元,新建、扩建、改建一大批旅游区(点)及其配套设施。
通过旅游“创优”活动,长乐市旅游基础配套设施不断完善,城市及旅游综合服务功能日趋齐全。全市设立了三处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开辟了旅游观光巴士线路和旅游专线。全市公交公司、旅游汽车公司和“的士”公司车辆总数达到785部。通往各景区(点)的道路都铺设了水泥路。全市主要道路设置了旅游交通指示牌,公共汽车站设置了旅游地图广告牌。市区主干道及车站的公厕按照星级旅游厕所标准进行了改造。旅游景点及游客密集公共场所设置了规范的公共信息图形符号标识。设立了旅游购物商店、旅游购物专柜。全市共有旅行社及门市部与分社23家;三星级饭店4家,在建四星级1家,待评五星级1家。
有人称长乐的旅游景点是“满天星星缺月亮”,的确,长乐的“月亮”景点还在打造之中,但是,现在还只有“月芽”的长乐“星空”却十分耀眼:全市现有2个3A国家级旅游景点,3个2A国家级旅游景点,1个国家级森林公园、1个国家级海洋湿地公园,1个福建最美乡村,2个省级历史文化名村,4个省级乡村(农业)旅游示范点,61个文化场馆和252个大小公园星罗棋布。从长乐任何一个地方出发,不超过半小时路程就会有旅游景点,被誉为“半小时文化旅游圈”。正在建设中的闽江河口国家湿地公园和大鹤海滨的动漫之都即将成为海西旅游的“月亮”。更让游客称道的是,长乐市众多景点中的绝大多数不收门票,个别收门票的景点票价也极低。于是,长乐市自然成为广大工薪市民和有车族的最佳旅游目的地。自2006年全市接待国内外游客突破百万人次以来,每年都以两位数增长,旅游总收入达到GDP总量的3%。2008年,长乐市荣获福建最佳旅游目的地称号。
目前长乐市正在按照国家旅游局的要求,认真总结经验,找准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型旅游业发展的长效协同机制,提升以人为本的城市旅游服务功能,发展适应旅游市场多样性需求的现代旅游产品,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素质,增强全民旅游意识,积极创建更高层次,与国际旅游接轨的“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目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