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办公厅发《全国规范社区标识座谈会纪要》

2010-05-27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民政部办公厅发《全国规范社区标识座谈会纪要》

今年4月,民政部在安徽省黄山市召开了全国规范社区标识座谈会。会议交流了有关部门和部分省份在标识使用管理方面的情况,研讨了规范社区标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就在全国范围内规范社区标识达成初步共识,提出了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形成了会议纪要。

全国规范社区标识座谈会纪要

2010年4月21日至24日,全国规范社区标识座谈会在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召开。公安部、卫生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等中央有关部门代表、清华大学美术学院专家、北京等24个省(区、市)及市、县级民政部门代表应邀出席会议。会议期间,中央有关部门代表分别介绍了公安派出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供销合作社标识征集、设计、使用、管理方面经验;北京等地民政部门代表介绍了当地开展社区标识工作的情况;专家介绍了标识设计使用的基本理论与发展趋势;实地考察了屯溪区农村社区建设情况;集中研讨了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社区标识的必要性,对有关社区标识设计、使用和管理中的一些重要问题达成了共识,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一、关于开展社区标识工作的基本情况

社区标识设计、使用、管理工作是城乡社区建设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和独立性。从全国来看,这项工作起步较晚、发展不平衡,有些地方的民政部门先行一步,在统一标识方面进行了实践探索,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部分地方由民政部门牵头组织,以省、市、县(市、区)为单位,推出了统一设计的社区标识。据不完全统计,在省一级,北京市、江苏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正在推广使用统一设计的社区标识;在市一级,已统一标识的有河北省石家庄市、吉林省长春市、辽宁省沈阳市等少数省会城市和一些地级市;在县(市、区)一级,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等启用了统一的社区标识;还有少数社区设计使用了本社区标识。

二是普遍采用公开有奖征集的方式确定社区标识。卫生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都是通过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了有关标识。在社区标识产生方式上,绝大多数地方通过与媒体合作等形式,公开有奖征集社区标识。将标识征集、评审的过程与宣传社区建设、调动社会各界特别是居民群众参与积极性、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社区建设的良好氛围相结合,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比如,2007年,河北省石家庄市民政局组织开展了“无限创意情系家园社区标识征集活动”,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关注,经历前期策划、宣传发动、广泛征集、专家评选、制作应用五个阶段,历时5个多月,共征集到387名作者的526幅作品,评选出一、二、三等奖,最终确定了“我最喜爱的社区标识”。

三是在社区标识设计方面,既各有特色,又有一些共性特点。由于各地人文风俗、文化习惯不同,在标识设计方面也具有不同特色。比如,宁夏回族自治区社区标识的设计就体现了伊斯兰文化的特点。另一方面,已设计使用的社区标识虽然视觉效果不同,但在体现社区内涵方面又有一定共性,设计概念基本统一、设计元素基本相同、表现手法基本相同,都注重表达社区为居民服务、居民相互关心的理念,普遍采用人、心、手、房子、民政标志等元素,突出了社区的内涵、功能和特色。

四是在社区标识推广使用方面,统一管理,多种形式推广使用标识。确定社区标识后,许多地方到工商、专利部门进行了认定、登记,以防止发生侵权事件。制定发布社区标识使用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明确标识图案与释义、标准制图、配色,使用机构、使用范围,标识牌的规格、材质、颜色、字体等具体内容。由民政部门牵头,财政投入经费,在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点等场所统一安装了社区标识牌,并制作了带有社区标识的社区工作者胸牌、徽章、办公桌标等纪念品,同时将标识广泛应用于各种和社区建设有关的书刊资料、会议、宣传活动中。

社区标识作为一种图形符号,是社区品牌形象的集中体现。实践证明,社区标识的推广应用,对于树立社区形象、促进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的提升,增强社区工作者和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从全国来看,社区标识推广使用还处于起步阶段,存在着覆盖面比较小、多头征集成本高、标识不统一、影响力较小等问题,在整合资源、规范统一、扩大影响方面还有很大空间。

二、关于规范社区标识问题的初步共识

通过讨论,会议代表对于社区标识工作的重要性,标识的征集、设计、推广和使用管理等方面达成了一些初步共识。

一是应当高度重视社区标识工作。与会代表认为,当前,社区在服务居民、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社区标识的设计、推广和应用,有利于社区居民方便地识别社区办公服务场所和社区工作者,享有和监督社区管理和服务,增强认同感和凝聚力;有利于塑造社区形象,加强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社区多方面的功能;有利于体现民政部门在社区建设中的牵头组织作用,增强推进社区建设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各级民政部门应当充分认识规范社区标识的重要性,将其作为社区建设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加以推进。

二是应当尽快统一社区标识。大家一致认为,统一社区标识,是统筹城乡发展、全面推进城乡社区建设的客观要求,有利于减少征集成本、打破地域界线,最大限度的方便居民识别、打造城乡社区的统一形象。因此,应尽快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社区标识,统一城乡社区标识。全国统一标识后,可允许已有地方性社区标识的地方同时使用地方标识和全国统一标识,逐步过渡到全部使用统一的标识。

三是应当尽早开展社区标识的公开征集、设计工作。为降低征集成本、扩大社区标识的辨识度和影响力、减少推广难度,要尽早开展以“中国社区”为主题的标识征集、设计、评选工作,征集工作要与媒体合作,扩大社会影响,吸引各界参与。可由第三方承办具体征集事宜。图形设计要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寓意明确、简洁醒目、易懂易记、具有时代感。评选工作要程序严格、公正透明,切实选出众望所归的作品。

四是应当加强标识推广、使用管理工作。统一的社区标识推出后,要做好宣传推广工作,引导各地使用。为体现社区的基层基础特点,各地在使用统一标识时可直接冠以本地社区名称。要加强对标识的法律保护,未经授权,其它个人和部门不得随意使用。为扩大统一标识的覆盖面,应加强经费保障。既要投入一定的财政资金,也要争取企业和社会各界的资金支持,形成多元投入机制。

三、关于下一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为尽早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社区标识,与会代表建议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起草征集方案,开展以“中国社区”为主题的标识有奖征集活动。以民政部的名义,与媒体合作,公开发布有奖征集标识的消息,明确征集工作要求,同时做好社区标识作品著作权转让工作。为降低成本,避免浪费,建议尚未开展社区标识工作的地方,暂不要开展社区标识的征集、设计等工作,待“中国社区”标识产生后直接使用全国统一的标识。

二是对应征方案进行评审修改、公布标识中选方案。委托第三方具体负责征集工作,组织专家学者和有关人员对征集到的作品进行评审,如必要,可进行修改完善,最终选出并公布中选标识。

三是加强宣传推广,循序渐进推动统一标识工作。广泛宣传社区标识,扩大知名度和影响力。开展标识使用试点工作,积累经验。按照自愿和循序渐进的原则,建立激励机制,引导地方使用统一的社区标识,不断扩大覆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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