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门头牌匾管理,贵阳市制定了城区户外门头牌匾设置要求。即日起,企业、商铺设置门头牌匾实行“一店一牌、一单位一牌”。
贵阳市城区户外门头牌匾设置要求规定,企业、商铺设置门头牌匾原则上采取横式设置,实行“一店一牌、一单位一牌”。驻大楼单位指示牌,可统一在大楼入口处或在一楼大厅内规范设置;多单位共同使用的建筑物,实行一楼一牌;位于道路交叉路口,两侧均开设门面且属同一经营者的,允许在两侧门面分别设置门头牌匾。
此外,一楼的门头牌匾应设置在一楼门面的上方至二楼窗户下沿位置,顶端必须低于二楼窗户底线50厘米,或与二楼凉台底部平齐。按照规定,门头牌匾高度不得超过1.5米,宽度不得超过建筑物两侧墙面,门头招牌应当按规定配置夜景光源,办理供电手续,并保证夜间亮化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