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布公共标识英文翻译规则和指南

2010-08-27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我市公布公共标识英文翻译规则和指南

市外办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经过专家委员会两年多的努力,《深圳市公共场所双语标志英文翻译规则和实施指南》已正式出台,近日还将在市外办、市翻译协会网页上公布,供社会各界查询使用。

  新闻发布会上展示了印刷版的14册双语标志翻译规则和指南。规则分为《总体规则》和《分类规则》共14项。实施指南分为《道路交通》、《地名通名》、《组织机构与职务职称》、《旅游景区》、《体育设施》、《医疗卫生》、《商业服务》、《文化设施》、《深圳口岸》、《金融服务》、《公安司法》、《教育科技》、《饮食菜品》等,共约130万字。

  记者翻阅部分《实施指南》发现,每册指南都像一本小型专业词典,细致、实用。如《饮食菜品》中有中国各大菜系主要菜式的英文翻译,有意招待外国美食家的餐厅可以对照着翻译菜谱。而《医疗卫生》系列就像一所医院的分科大全,可以据之翻译各科的英文名牌。

  市外办新闻发言人谢成梁表示,规则和指南的推出是贯彻实施“市民讲外语活动“、迎大运、创建国际化城市的积极举措。为方便各单位使用,还将出版“精华版“的《汉英深圳公示语辞典》,拟于今年10月份正式出版发行。

  谢成梁说,所发布的英文翻译规则和实施指南是我市制作公示语双语标志的规范文本和依据,各有关单位须按照市政府全市统一英文翻译文字的要求,按此规则和实施指南执行。

  随着我市经济的高度发展和影响力的不断扩大,外国人来深工作、生活、学习、旅游的人数每年已达400余万,出入境深圳口岸的人数的增多,所以英语公示语的普及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近年来错误乃至可笑的公共场所双语标志屡屡被媒体曝光,面对公示语翻译无标准、使用无规范、参考无依据、应用无对照、城市形象受损的宿弊,市委市政府2007年明确将在全市统一采用中英文双语标识,后来提出要确保在2011年深圳大运会举办之前完成全市主要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标识的设置和整改、完善、统一与规范。

  2008年奥运会召开之前,北京已经完成公共场所英语标牌的更换工作,随后上海、成都、青岛等城市也都开始了规范本地的双语标识。谢成梁表示,深圳一方面借鉴了这些城市的经验,一方面翻译规范中保留自己的特色。

  公共场所标识语涉及面广,内容繁杂,仅交通标识的标牌就有4万多个,如彻底更换将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谢成梁表示,翻译规范出台后,将由各相关部门分头组织实施标牌的更换,市外办建议各部门以纠错为主,现有的正确双语标识可以保留,最大程度节省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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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标识的翻译一般不需要高难的语法,但是由于专业名词“约定俗成“的规则,不同地区对同一名词的翻译往往并不一致,对于英语专业人才来说也是头疼的事情。专家委员会成员、市译协教授吴学文表示,深圳此次采用了“名从主人”的原则,并且经咨询香港专家后,所有词条拼写及选词均以美式英语为准。

  以“梅林一村”为例,以前有按音译加意译的方法译为“Meilin First Village” 也有人主张全部用拼音“Meilin Yicun”,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争议颇大。最后专家委员会认定还是用汉语拼音“Meilin Yicun”,因为本地英文媒体已经频繁使用了这样的译法,加上梅林一村在深圳知名度高,这样的译法基本已经“固化”,所以按照“约定俗成,名从主人”原则沿用之。对宝安、布吉等地一些自然村的名称翻译则使用英语中的 “Village(村)”意译,保留深圳过去曾是渔村的历史文化特色。

  而以前众说纷纭的“深南大道”(有译为Shennan Road/Shenzhen Avenue/Shennan Thoroughfare等)、“市民中心”(Civic Hall/Citizen's Centre等)则分别定译为Shennan Boulevard,Civic Center。其中Boulevard和Center均为美式英语(英式英语分别为Avenue和Centre)。吴学文说,专家委员会曾就此咨询香港专家,后者也同意在美式英语比较普遍的深圳应当尊重大多数人的使用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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