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引导和方便纳税人办税,提高办税服务质量和效率。近日,省地税局下发通知,在2008年统一办税服务厅外部标识工作的基础上,决定进一步规范办税服务厅内部标识,要求各地在2010年10月底前完成“必须规范”内部服务标识的规范化工作。
一是对标识的基本元素进行了统一。办税服务厅内部各类标识底色统一为古蓝色,文字色为白色;字体统一规定中文字体为方正大黑简体,英文字体为TimesNewRoman。
二是对必须规范的内部服务标识进行了统一。在窗口标识上,对名称、规格、样式、安装进行了规范。在功能区标识上,划分为办税服务区、咨询辅导区、自助办税区、等候休息区等功能分区。提出有条件的市、州和中心城市城区办税服务厅,窗口标识可采用电子液晶显示屏(LED)的形式。
三是对部分管理、服务设施标识的内容进行了明确。对公告栏、政务公开栏、意见箱和举报箱、12366纳税服务热线统一宣传标识、台牌、工作证、人员座牌、玻璃门(隔断)防撞条等、作息时间牌、公共区域指示标识等的样式、规格进行了统一。
四是对参考规范的内部服务设施标识进行了统一。主要对办税服务厅柜台、办税服务厅形象墙、咨询服务台、提示牌、办税指南架、人员外出公示栏、通知栏、导向指示牌、专用信封、办税服务厅平面分布索引图、发票及税务登记证工本费公示栏、例表栏、便民服务箱、意见、建议簿等标识的颜色和风格进行了统一。
五是对进驻地方政府政务大厅内部的涉税标识提出了规范。要求进驻地方政府政务大厅内部的涉税标识,可按照政务大厅的统一要求规范,并尽量体现办税服务内部标识的基本元素和风格。
此项工作完成后,我省地税系统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工作将得到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