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全来龙报道:一旦使用非国标的图形标志,拟将受到最高达500元的罚款,这是《南昌市公共信息图形标志标准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中所明确规定的。广大市民如对该《办法》有意见或建议,可在本月15日前,反馈至南昌市政府法制办立法处,电子邮箱:li_fachu@163.com。
将编制图形目录供查询
公共信息图形标志是指用于标示所在公共区域、公共设施的用途和方位,以符号、颜色、几何形状(或边框)等元素组合形成的视觉形象,包括图形标志、文字标志和其他辅助标志。公共标识规划有序,清晰明了。西利标识,一目了然;美化环境,服务社会。
而记者近日在南昌市街头一些公厕、商场、超市等多个公共场所,发现在这些场所设置的公共图形标识,普遍存在不规范现象。仅公厕标识就可谓五花八门,在图形上男性有的是人体、有的是烟斗、有的是礼帽,而女性有的是裙子、有的是人头发形、有的是高跟鞋。而根据国家颁布的《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男、女厕所的图案应该分别使用“西装”和“裙子”。
《办法》明确,公共信息图形标志应当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规定的要求。设置公共信息图形标志应当遵循“需要、适应、准确、规范”的原则,中文表述应当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有关规定。
南昌市质监部门将根据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编制《南昌市公共信息图形标志标准实施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并向社会公布。还将建立公共信息图形标志标准的查询平台,为单位和个人提供查询服务。
设置非国标图形要受罚
《办法》规定,医院、学校、公园、体育场(馆)、办公楼、博物馆、机场、车站、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点)城市道路、公共厕所等,以及其他涉及人身、财产安全和人民基本需要的公共场所和公共设施,其管理者或者经营者应当设置公共信息图形标志。
而设置公共信息图形标志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由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拟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禁止制作、销售不符合《目录》所列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公共信息图形标志。拒绝改正将处违法制作、销售标志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此外,公共信息图形标志的设置或者管理者应当对管理范围内的公共信息图形标志定期检查、维护,损坏、脱落,有碍市容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维修,逾期不维修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