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1月以来,土右旗工商、民委、民族宗教等部门加大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力度,对户外广告、交通指示牌、电子显示屏、楼顶广告、店堂广告和商铺牌匾等蒙汉文使用现状开展集中检查,进一步规范少数民族地区广告发布行为。
在检查中发现,个别公司、单位、银行的户外LED显示屏无广告登记证号、无蒙文,或未能规范使用蒙文和汉文,一些个体工商户店铺、企业的字号牌匾未能按1∶1比例排列蒙汉文,个别牌匾蒙文翻译有错误。为此,工商部门制定完善了整改方案,并对企业、个体工商户申领营业执照时做到蒙文与汉文同时核审,确保从源头上杜绝蒙汉文并用不规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