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公共场所公示语英文译写规范》昨天(1月24号)正式发布实施,将为来陕工作、旅游的外国人提供更准确易懂的“无声导游”,也使全省各类公示语英文标识真正成为展示文化大省良好形象的“城市名片”。
公共场所公示语在规范、引导人们社会行为方面具有重大意义。近年来,我省与国际上的交流日益密切,而与此不相适应的是,在公共场所随处可见的公示语双语标识不统一、不规范,给游客、市民增加了不必要的麻烦。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仵西居:由于不规范、不统一英文译写,所以给我们广大市民、旅游者造成了很大的不便,有的人找不见地方,有的误以为这个地方是别的地方。第二个原因呢,由于带来了很大的不便,所以旅游者有怨气,市民有怨气,这对我们陕西的形象,尤其是西安未来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形象,造成了一些不应有的负面影响。
这两个原因促使我省质监局加大工作力度,利用世园会召开前的机会出台了此次的《公共场所公示语英文译写规范》。有了标准以后,景点、道路就不会再出现各种稀奇古怪的名字了。此前,西安市的著名景点大雁塔曾被网友戏称为“大野鹅塔”,就是因为英文的翻译不够规范。
西安外国语大学旅游学院副院长乌永志:我们这次把它规范了,这个雁跟大雁塔有一定的联系,但是它从外型上实际上已经跟雁联系不是十分紧密了,非得把它直译出来的话,特别长,你看big wild goose,特别长,所以为了推广我们当地的文化,我们就把这个雁不要译了,就直接用拼音,叫Dayan-pagoda,这样的话,用起来也比较规范,也短小,容易上口。
此外,规范对于道路、方向等交通用语也制定了相关的标准,以使广大游客、居民的出行更为便利。
西安外国语大学旅游学院副教授杨燕:东二环、北二环、西三环这是我们西安市比较有特色的,我们这次就对它做了个明确的规定,我们用的是,比如说south ring road,还有一个我们说的,环城东路北段,这个也是我们西安独有的,所以我们也做了一些明确的规定。
在发布实施的三项标准中,《通则》标准提出了地方标准的整体译写原则,《交通》标准规定了公共交通枢纽实体、交通基础设施及功能、提示信息的英文译写要求,《旅游》标准则规定了景点、旅游类设施及功能、提示信息的译写要求。三项标准于2011年1月24号正式发布实施。
省质监局标准化处处长李鹏:首先 ,在西安2011世界园艺博览会期间,整个道路标牌,以及公共场所公示语双语的这个译写中间呢,来全面的铺开、使用我们这个标准。在另外一些新建道路标牌,以及一些高速公路、旅游景点上面,如果是已经建立好的,逐步来推广使用,如果是新建的,那么就引导,按照我们的标准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