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强调“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高生态文明水平”。这为云南实现科学发展,建设生态云南,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提供了强有力的思想指导和决策保障。加快云南生态文明建设,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是省委、省政府的重要战略决策,也是云南各族人民的期盼,对于云南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
科学发展是在总结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经验基础上形成和展开的一种新的实践形态,是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发展的实践过程和实践结果。它作为发展的科学实践形态,一方面具有引领、改造现实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功能,另一方面具有检测思想观念和工作决策的强大功能,是检验我国发展质量水平高低和人们思想观念正确与否的根本尺度。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鲜明地提出以科学发展为主题,是我们党对当代发展问题和人类经济社会发展模式认识的又一次升华。它体现了时代的新要求,符合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现实特征,标志着我国在发展模式上已经开始和正在展开的全新变革。
生态文明是指人们正确认识和处理人类社会与自然生态环境系统相互关系的理念、态度及生存和发展方式。从狭义、也是通常意义上讲,它是当代条件下对应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新的又一重要发展领域、建设领域和文明领域。从广义、即从社会文明形态上讲,它又是对应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并以其为实践基础的时代扬弃的产物,是人类社会在新世纪自觉追求和正在建立的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新的文明形态。
在云南,以科学发展为主题,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步伐,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至少应做到以下五条,也可以说是“五个必须”。
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理论为指导
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理论,是科学揭示人与自然相互关系并给予人们科学生态理念、态度和生存与发展方式的理论系统,是指导我们建设生态文明的强大思想武器。这一理论的早期形态,包括以下相互联系的四个方面:第一,认为人是自然界的产物,是自然界的组成部分。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和存在于自然之中的。自然是人生存发展的前提条件。人必须以自然为其生命、生存和发展的源泉。没有自然界就没有人,毁坏自然就是毁坏人类自身。第二,认为人对自然的关系是社会历史的现实基础和人与人、人与社会关系的首要前提。它影响乃至决定着社会历史的进程。历史唯物主义是社会历史观与自然历史观的统一。人与自然的历史,是社会历史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是社会历史进步的基本条件。社会历史的前进和发展,有赖于、甚至取决于正确的人与自然关系的形成,这一关系形成愈是自觉、维持愈持久,社会就愈是向前。第三,认为社会实践是人与自然联系的中介,是人与自然关系的实现形式。社会实践及其生产劳动,既是人与自然关系实现的纽带和桥梁,又受到“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规律即自然规律的制约,任何时候都不能改变这一规律。第四,正是从上述意义上,人与自然的关系不是统治与被统治、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必须对“统治”和“支配”自然的问题重新作出解释。在经典作家马克思、恩格斯看来,“统治”自然的任务应当是“控制”人的欲望的非理性和破坏性,不让人与自然的物质变换“作为盲目的力量”来统治人类本身;人对自然的“支配”只是意味着人类对自身与自然关系的有意识的控制,是以对自然的尊重、爱护为前提的利用,而且人对自然的改变应该控制在长期良性效应的范畴内。
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过程中,我们党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生态文明理论,把生态文明看作是社会主义的重要实践形式、全面发展的基本目标和新的文明形态,特别是党的十七大关于建设生态文明理论概念及其实践战略的提出,把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理论与实践推进到了一个新的阶段。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理论由早期形态进入到了一个相对成熟的时期。这也是我们党对人类社会作出的一个重大贡献。我们要自觉学习这一理论,应用这一理论。只有以这一理论为指导,才能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全面协调和谐发展。
必须确立和实施生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五位一体发展战略
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理论视生态领域为第一领域、人与自然的关系为第一关系,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把生态问题提到发展的首要位置来加以认识。事实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领域,都是以生态领域为其前提和基础的;同样,人与自然的关系也必然构成人与人、人与社会关系的前提和基础。没有这两个“一”,就不存在人类本身,亦不存在人类社会。因此,我们必须牢固树立生态第一、人与自然关系第一的思想。云南提出环境优先、生态立省的思想是完全正确的。在这一总目标下,云南应加快推进环境保护的历史性转变,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努力培育和发展生态生产力。要使生态文明意识在全社会牢固树立,成为影响政府决策、企业生产和社会生活的主导观念;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确立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的生态产业体系、生态安全保障体系、生态环境监督体系、生态制约法律体系;建立与生态文明相适应的经济、社会发展科学规范及配套制度,形成和谐健康的人居环境。为此,必须改变传统的规划模式,制定出符合云南实际的生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五位一体”的发展规划。生态问题是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相统一又相并行的具有全局性的重大问题。它既是一切经济社会发展问题的基础和前提,又具有其相对独立性。从上世纪70年代以来,国外许多国家及地方性规划,已经鲜明地包括顺序为生态、经济、社会(含政治、文化)相对独立的三个部分。鉴于我国实际,我们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应顺序由生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五个部分构成,各部分既相统一、相连贯,又相对独立、相互并行。这既符合国际社会发展的新趋势,也是云南实现科学发展的新要求。
必须把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
这是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对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出的一项基本要求。面对全国、全省日趋强化的资源环境约束,我们必须增强危机意识,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以节能减排为重点,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快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及其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要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循环经济,加强资源节约和管理。调整产业结构、促进产业升级。要从机制转换、结构调整入手,加快发展低消耗、低能耗、低污染、高效益的企业和产业,淘汰和限制高能耗、高投入、低产出、重污染的企业和产业。要对产品环境行为作“从摇篮到坟墓”即生命周期全过程的控制,建立普遍、严格的环境标志系统。要大力推进云南“生态经济区”建设,优化产业结构和生产力布局。加快发展生态旅游、生态文化建设步伐。注重发展特色生物产业。加快发展低碳经济,推进城乡低碳化进程,形成低碳化生产、经营、消费新格局。
必须加强生态环境的保护、建设和治理工作
要以维护和修复生态系统整体功能为重点,加强天然森林、天然草地、天然湿地等原生植被保护,促进生态环境的自然恢复。重视和加强重要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和建设,有效遏制水土流失恶化趋势。建设生态云南,要倾全省之力抓好滇池治理。滇池被污染是云南传统发展、非科学发展的一个恶果。滇池污染是云南人的一大心病。在云南,治理滇池是得民心的第一大工程;云南要发展,也必须治好滇池。在云南,只有真正干成这件事,才会真正受到云南人民的拥护。此外,还要加大对星云湖、杞麓湖、异龙湖、程海等湖泊水污染防治力度,保持抚仙湖、泸沽湖水体质量,巩固洱海整治成果。抚仙湖、星云湖调水工程,可以说是云南水利史上最成功的重大水体保护工程。抚仙湖水量之巨达206.2亿立方米,为一类水。前几年星云湖水曾倒灌入抚仙湖,造成湖水的局部污染。实施该项工程后,升高了抚仙湖水位,从2008年5月起,抚仙湖水流入星云湖,既保护了抚仙湖,又挽救了星云湖。星云湖水经新开隧道流入湿地过滤后,进入玉溪大河,大大改善了玉溪市的水环境。当然,这只是云南水体保护的一个成功范例。全省诸多水体和土地的治理及矿产资源的保护,任务还非常艰巨,必须下大力长期奋斗才能有效解决问题。
必须开展全民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教育
要以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念为重点,开展保护绿色生态环境全民教育活动。制定生态文明建设教育培训计划,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重视生态文明法制建设,加强立法和执法,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法制化轨道。要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提倡每个公民、每个家庭、每个社区从自我做起,从力所能及的事情做起。鼓励非政府组织开展教育、宣传公益活动。结合世界环境日、地球日、国际湿地日、生物多样性日、世界水日、世界防治荒漠化和干旱日等纪念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按照分类指导、区别对待、循序渐进的要求,构建覆盖全社会的生态文明教育体系,实现生态文明教育个性化、大众化和普及化。
(作者系云南省科学社会主义学会会长、中国科学社会主义学会顾问、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