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论引导和监督是推动并改进城市规划建设和经营管理工作的重要方式,媒体要熟悉并把握城市规划建设和经营管理的主要方向、任务、体系标准,切实注重监督的社会效果,科学推动并改进城市规划建设和经营管理工作
在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的重要历史阶段,充分发挥媒体的导向和阵地作用,在城市规划建设和经营管理领域,坚持公开,敢于批判,善于监督,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这是不可轻视、不可或缺、不可替代的重要任务。
一、舆论引导和监督是推动并改进城市规划建设和经营管理工作的重要方式
旅游城市规划建设和经营管理,事关国际旅游岛建设的成败,事关全省人民的工作和生活质量,事关国际旅游岛的国际地位和形象。在规划建设和经营管理中,需要更多地向社会公开规划、公开政策、公开制度、公开进程、公开质量,并且公开规划的变更,公开违规行为的惩处,做到全社会“有目共睹”。城市规划建设和经营管理领域腐败案件多发、群发、窝发、串发的新闻频出,原因众多,但政务公开不够,舆论监督不力,始终是一种重要原因。充分发挥媒体的公开和监督作用,是防止城市规划建设和经营管理进程中腐败行为的有利武器。
《周礼·太宰》中说:“施典于邦国,而建其牧(牧:官员),立其监。”对官员的监督,古已有之,而舆论监督则具有更强的威慑力。这也是由舆论监督手段的现代化、形式的公开化、范围的大众化和传播的快速化决定的。媒体的批评报道更容易使监督对象产生巨大的心理压力和政治压力。“不怕通报,就怕见报”,“不怕‘走光’,就怕曝光”,十分形象地表明了舆论监督特殊的威慑作用。
新闻舆论监督的本质是人民的监督,是党和人民群众通过新闻媒体对各级党政机关的工作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对社会事务实行的社会监督。在我国,对公权力有法律监督、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前三种监督有实体机构和规则体系,而社会监督则相对虚泛。人民群众是城市的主人,对城市规划建设和经营管理,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同时,人民群众也有知政、参政、议政的权力和能力。
社会力量只有通过媒体知情,通过媒体发声,通过媒体批判,才能真正形成有效的监督力量。社会力量只有借助于媒体力量,才能更有效地保障人民群众权利,对公权力和官员、对损害城市科学规划和建设的行为、对影响和阻碍城市经营和管理的种种痼疾,予以阻止和批判。
二、媒体要熟悉并把握城市规划建设和经营管理的主要方向、任务、体系标准,注重监督的社会效果
旅游城市规划建设和经营管理,是技术含量很高、专业知识丰富、政策标准严格、涉及范围广泛的科学领域。要在这一领域实施公开和监督,媒体自身要不断学习和更新政策观念,不断研究和改进公开方式,不断规范和增强引导能力,不断改善和提高监督水平,做到科学监督、依法监督和建设性监督。
1.科学监督,落实监督的有效性。媒体对城市规划建设和经营管理中存在问题的监督,要在熟悉和把握基本政策、了解和核实基本情况的前提下,按照定位合理、有效问责、有利改进、适时反馈的原则积极开展。
①定位的合理性。是违规还是违法,是轻微还是严重,是偶然还是必然,是初犯还是屡犯?基本定位要准确合理。无论是通过媒体公开政务,还是实施监督,都必须定准角度,掌握火候,把握时机,注意分寸。
②报道的严肃性。媒体监督体现的是社会的意志,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舆论监督主要应侧重保持城市规划的严肃性,维护建设和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公共利益。批评报道要坚持实事求是,不能出现“硬伤”。在监督过程中特别要防止出现监督者向被监督者妥协,双方“交易”等问题。
③栏目的常态性。定期而规范的专题栏目,是科学有效监督城市规划建设和经营管理领域各类问题的制度性基础。内容公开和问题监督,都要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而不仅是依靠记者编辑个人的勇气与牺牲精神,坚决排除采、编、审等环节的人为因素干扰。这样就可以防止舆论监督时强时弱、忽重忽轻、断断续续、若有若无的情况发生。
④监督的有效性。城市规划建设和经营管理领域的问题,往往错综复杂,有的隐藏很深。媒体监督者不能为监督而监督,为发稿而发稿。一般情况下,要与被监督单位或个人尽早取得联系,深入调查,多方核实,从科学促进问题的解决出发,及时监督,有效监督,以事实说话,以结果说话。还要注意宣传纪律和宣传策略,有的应事前揭露,有的宜事后报道;有的可制作专题,有的要连续跟踪;有的应全盘托出,有的则点到为止。
⑤目的的正确性。监督城市规划建设和经营管理领域存在的问题,与监督其他领域问题一样,都要出于公心。监督存在的问题,不是找茬挑刺,不是与谁过不去,而是为了国际旅游岛的科学规划建设和有效经营管理。
新闻媒体在面对人民群众十分关心的城市规划建设和经营管理领域问题频出的现实时,必须坚持党性原则,广泛代表人民群众意志。党性原则和人民群众的意志,集中体现在法制政治和法律制度上。城市规划建设和经营管理领域,已经颁布实施许多法规、制度。依法监督,就是严格地以这些法规制度为尺度和准绳。也只有在法规制度的范围内履行监督责任,媒体才能克服采访难、核实难、播出难等许多难以想象的不利因素,以政治勇气和媒体责任,推进城市规划建设和政务公开,监督和揭露规划建设、经营管理领域的不正之风、违法案件和腐败行为。
3.建设性监督,实现监督的和谐性。批评城市规划建设和经营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必须注意正确引导群众表达意见、建议和愿望,从帮助党和政府改进城市规划建设工作的善良愿望出发,从落实和执行城市规划的法规出发,从本地区城市规划建设和经营管理的实际出发,建设性地、创造性地做好公开和监督的各项工作。
①主动向城市规划建设和经营管理部门提出建议,做好政务公开和监督工作的计划、方案,取得有关部门的理解和支持。
②栏目节目要有新意,有利于听众、观众接受,也要有利于被监督单位或个人接受。
③对自觉接受媒体监督,认真纠正存在问题,积极改进相关工作的单位或个人,可以再次跟踪给予正面报道,既彰显监督的力量和效果,又有利于被监督单位在新的基础上做好工作。
④不宜公开报道而又确属重大原则问题,可以《内部参考》等方式,限定范围,提供领导决策参考。
三、快速处理媒体报道或批评的问题,科学推动并改进城市规划建设和经营管理工作
2004年2月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专门对舆论监督作了具体规定,条例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应当重视和支持舆论监督,听取意见,推动和改进工作”。城市规划建设和经营管理部门,应正确对待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这是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的需要,也是密切联系群众,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
1.积极响应,虚心接受舆论监督。城市规划、住建、交通、城管等部门对媒体披露、批评的重大事项,第一时间积极响应,表明态度,并同时向政府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报告。要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并且责任落实到人。
2.主动利用媒体,推进政务公开。通过媒体全面公开规划、建设、交通等部门主要职责、有关政策法规,特别是对城市规划的理念、政策、评估、标准、方案以及重点项目的推进等政务信息,既有利于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也有利于使人民群众了解、理解和谅解。
3.为新闻媒体调查采访提供方便。建立“发言人”制度,并充分发挥作用;对新闻记者的采访,要积极配合,提供条件。
4.多方沟通,以己为主。城市规划建设和经营管理领域的问题,往往涉及面广,多数会涉及两个或更多单位。对涉及多个单位的问题,应首先表明本单位的积极态度。除去针对本单位工作职责立即处理之外,应积极主动与相关单位通气、协调,共同采取措施。
5.迅速整改,及时通报。对新闻媒体批评、反映的问题,无论如何都要及时、认真并且负责任地表明态度;高度重视,深入调查核实;对事实准确或基本准确的报道,实事求是地尽快落实整改责任;择时向媒体全面通报处理结果和整改情况。
6.多方关注配合,实施综合治理。充分利用舆论工具,科学推动并改进城市规划建设和经营管理,还需要上级职能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等密切关注和大力支持。这样,不仅可以及时从舆论监督中发现腐败案件线索,更重要的是,可以通过及时介入,从更高更宽的层面督促相关部门端正态度,及时调查,并具体指导整改工作。
(作者系海南广播电视总台副台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