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工程质量关乎群众生命安全,业主在遇到房屋质量问题后,往往因为责任主体不明晰等,产生维权难问题。对此,市住建委质监站近日向全市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发出通知,要求相关单位加强建筑工程竣工标识牌设置。根据通知要求,竣工标识牌须标明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项目负责人姓名。标识牌须统一规格,尺寸大小为50cm×70cm,文字统一采用阴刻“魏体”,颜色为黄色或红色,标识牌材质为花岗岩红色或黑色,设置立面距地面约60cm处。标识牌由建设单位负责制作安装,由市质监站统一监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若未设置标识牌,将不得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