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连续考察了七八个计划申报3A、4A、5A级的景区景点,发现受检的景区景点存在一个共性问题:“通向景区路牌的数量零丁或被拆之后,没有及时复设重装。”
实地考察景区景点创A工作,均从“路牌”开始,它既有行业标准的严格要求,也有“先入为主”的印象灌注。暗访和明访的评分专家实地考察的第一项,必然紧盯“路牌”,从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乡道前往景区,每段道路、每个节点,如同X光一般地扫瞄过,并记录在案。
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在开展景区评A工作上,从《细则一: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评分细则》到《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评分细则(修订版)》,一直把“外部交通标识”列为评分的项目。
对“路牌”更新鲜的“金箍罩”是国家旅游局从2011年6月起,实施《旅游景区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与规范》LB/T013-2011的行业标准。该标准提及“导向标志”,是指“包括旅游区标志和行人导向标志,用于指示通往旅游景区内旅游景点、游客中心和各类公共设施的路线”。导向系统在设置方面,应确保“四性”:导向信息的连续性、导向内容的一致性、设置的规律性、设置数量的合理性。其中,设置的规律性要“同类导向要素应在同类节点、相同高度上设置,重要的导向要素应在醒目的位置设置”;设置数量的合理性坚持“导向要素的数量应符合实际需求。”
在周边导入系统的要求细节上,明确其定义:“周边导入系统从周边的主要游客抵达区(如周边主要公共交通站点和主要路口)开始引导游客,向游客提供游览和公共设施信息,主要由旅游区标志和旅游景区、停车场、游客中心的位置标志及导向标志等构成。”在有关细项方面,该规范要求“周边主要道路交叉口应为车辆设置旅游区标志,为行人设置行人导向标志”,“旅游景区停车场周边500米范围内的主要道路交叉口应设置旅游景区机动车停车场的导向标志。”“从公共交通站点到旅游景区的视线受到遮挡或两者距离大于500米以上时,应设置行人导向标志。”
对照有关规范和评分细则,经过调研,我发现A级景区景点的“路牌数量不足”有五个原因:第一,财政预算费用不足,“路牌数量”有规划,资金投入不配套,只能在图纸上画路牌;第二,审批、制作、安装的工作旷日持久,因为这非旅游系统能力所达,涉及市政、路政和道路业主的协调问题,旅游系统拥有强势地位还是弱势群体,数一数“路牌数量”就知道了;第三,把“景区路牌”当成“广告牌、招牌”,整治拆掉了,动手的各路神仙也没有读过或不理睬旅游系统的A级景区景点评分验收的标准;第四,因为一些官员见多识广,对比中西,觉得“景区路牌”碍眼,不够美观、不上档次,下令拆掉;第五,由于风暴式的检查评比活动,被拆掉的“景区路牌”得不到及时的复设重装。
当地政府有时为了“A级景区的评分验收”很焦急,偏偏忽视了评委们的第一印象,更忽
视了未来客流的有序引导。在一个“无图无真相”的时代,景区景点一样存在着“无路牌无生意”的状态。在这一个层面上,广州的从化树立了一个好榜样,路牌数量充足,胸怀四海,生意共享。从化的路牌,不仅指向本地区,还导向邻市邻县的景区,真正
称得上“聪明路牌”。路牌立此,评A有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