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A级旅游景区环境提升工程》实施若干意见

2011-11-04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北京市A级旅游景区环境提升工程》实施若干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市旅游产业发展大会精神、大力提升旅游景区景点环境质量,推动旅游管理精细化、旅游服务便利化,有效实现旅游环境、管理、服务、素质、保障全面提升,经市政府领导批准,市旅游委、市民委、市公安局、市规划委、市市政市容委、市交通委、市商务委、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外办、市文物局、市园林绿化局、市天管委、市药监局、市中医管理局、市通信管理局、市公园管理中心、市文化市场执法总队、市城管执法局、北京市志愿者联合会、市公交集团会同各区县政府相关部门联合制定《关于实施北京市A级旅游景区环境提升工程的若干意见》。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和《北京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北京市旅游产业发展的意见》的规定,以“把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为指导思想,以游客满意度为导向,大力改善提升旅游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强旅游公共基础服务设施建设,创造规范、便捷、舒适的北京旅游环境,打造国家精品旅游景区,实现首都旅游服务品质的显著提升,树立世界一流旅游城市形象。

二、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北京市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法规、政策、标准和规定,A级旅游景区服务环境整治工作以景区内公共厕所环境改善、景区整体环境提升、讲解器配备、各类中外文标识牌设置、无障碍设施建设为重点,对A级旅游景区进行环境整治,实现A级旅游景区在公共厕所、环境、导游讲解器、标识牌、无障碍设施、游客服务中心、监控系统、医疗救助站等方面达标。对景区周边环境,以道路交通指示牌、交通秩序、停车场、公共厕所、游商整治、旅游商品、购物、餐饮为主要检查整治对象,彻底改变景区内外的明显反差现象。

三、主要任务

(一)景区内部环境整治提升重点:

1、提升A级旅游景区整体环境。开展A级旅游景区整体环境整治工作,进一步提升A级旅游景区的总体环境质量。

2、提升A级旅游景区公共厕所的保洁质量和服务规范,公共厕所内应配备排风扇和除臭设施,摆放洗手液和手纸,对公共厕所内的设施应及时维护和更新,景区内应设置公共厕所的中英标识。

3、完善A级旅游景区旅游服务配套设施建设。设置符合标准和要求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并保持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完好和整洁美观,根据条件配置分类运输车和垃圾就地处理设施,实现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并通过多种方式宣传、告知、指导、鼓励、监督游人按照要求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4、增强A级旅游景区无障碍设施设备配置与功能提升。加快A级旅游景区的旅游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完善全市A级旅游景区无障碍游览消费环境。

5、完善3A级(含)以上旅游景区无线讲解设备的自主导游设施。加快A级旅游景区游览讲解服务配套设施的改造和建设,完善和提升全市A级旅游景区解说系统的功能与服务水平。

6、规范3A级(含)以上旅游景区中外文标识建设。进一步提高标识设施外文翻译的准确率,提升A级旅游景区的国际语言环境,对3A级(含)以上旅游景区的中外文标识设施进行检查整治。

7、促使3A级(含)以上旅游景区内的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等级达到B级以上。

8、完善游客服务中心建设。加快游客服务中心各项设施的建设,提升游客服务能力。具备条件的A级旅游景区游客服务中心增加“i北京旅游咨询”标识,按照《旅游咨询服务中心设置与服务规范DB11/T 640--2009》的标准规范和提升服务水平,并纳入全市旅游咨询服务体系。

9、提升监控系统建设水平。提升景区监控系统建设水平,为游客游览和景区运行提供安全保障。

10、提升医疗救护能力。加强医疗救助能力建设,提升对游客的医疗救助能力和水平。

(二)景区周边环境整治提升重点:

1、公共厕所环境卫生;

2、市容环境卫生;

3、道路交通、道路指示标牌、停车场秩序;

4、非法运营车辆及正规出租车占道趴活拒载游客;

5、非法旅游从业人员和游商、游贩治理;

6、非法“一日游”广告、假冒地图等非法印刷品、假冒伪劣旅游商品;

7、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8、旅游购物场所和医药经营场所。

四、部门分工

市旅游委:负责统筹协调A级旅游景区环境整治提升工作。

市民委:负责对景区内部燃香活动合法性、规范性的整治提升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景区内部及周边违法犯罪行为打击提升工作。

市规划委:负责景区内部及周边无障碍设施规划、改造和建设。

市市政市容委:负责景区周边市容环境卫生的整治提升工作,重点对公共厕所环境卫生状况,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广告、牌匾标识、标语、宣传品设置,架空线入地规整进行整治提升。

市交通委:负责景区周边市管道路、郊区市管公路和非法道路运输车辆的整治提升工作,指导区县政府停车场管理部门加强经营性停车场规范服务工作。

市商务委:负责景区周边有经营资质的餐饮经营单位服务的规范工作。

市工商局:负责景区内部及周边经营场所经营资格的审查,积极配合市旅游委查处假冒伪劣商品的整治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景区内部及周边餐饮场所卫生及食品安全的整治提升工作。

市外办: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景区警告提示牌、功能设施牌、通用标识牌的英文译法进行审核。

市文物局:负责下属已列入旅游景区的博物馆的服务环境的整治提升工作。

市园林绿化局:负责景区周边绿化环境整治及下属旅游景区服务环境的整治提升工作。

市天管委:负责天安门地区旅游环境的整治提升工作。

市药监局:负责景区周边药品经营场所的整治提升工作。

市中医管理局:负责景区周边中医医疗机构的整治提升工作。

市通信管理局:负责非法旅游短信广告的清理整治提升工作。

市公园管理中心:负责下属公园服务环境整治提升工作。

市文化市场执法总队:负责景区内部及周边兜售假冒地图、非法印刷品和小广告进行清理整治提升工作。

市城管执法局:负责景区周边游商、游贩的清理整治提升工作。

北京市志愿者联合会:负责指导、协调各级各类志愿者组织、旅游志愿者在景区内部及周边开展旅游咨询志愿服务活动。

市公交集团:协助景区周边公共交通状况整治,参与对非法交通站牌进行清理整治。

各区县政府:负责统筹推动落实本辖区内景区环境的整治提升工作。

五、加强领导

为推动工作有效开展,专门设立“北京市A级旅游景区环境提升工程领导小组”。

组 长:北京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丁向阳

副组长:北京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安钢

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 鲁勇

成员单位:市民委、市公安局、市规划委、市市政市容委、市交通委、市商务委、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外办、市文物局、市园林绿化局、市天管委、市药监局、市中医管理局、市通信管理局、市公园管理中心、市文化市场执法总队、市城管执法局、北京市志愿者协会、市公交集团、各区县人民政府。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指导A级旅游景区环境整治提升工程,部署各系统、各区县A级旅游景区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定期检查A级旅游景区环境整治工程进展情况。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委,负责协调推进各成员单位A级旅游景区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承担日常信息汇总、报送和联络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明确任务。

A级旅游景区是展示首都形象的重要窗口,直接关系到将北京建设成为国际一流旅游城市的战略目标,各委办局、各区县人民政府应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A级旅游景区环境提升工程纳入本部门、本区县日常工作中。

(二)抓住重点、强化监管。

各委办局、各区县政府应按照本方案中列出的重点工作,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明确年度重点工作目标和任务,制定工作措施,强化对A级旅游景区内外部环境的整治提升力度,同时加大对A级旅游景区公共基础服务设施的投入,积极有效的推进A级旅游景区环境整治提升工程,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属地整合、务求实效。

为确保各项任务落在实处,在各部门加强整治监管、景区加强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年内组织相关部门和区县进行检查,年底前召开总结考评工作会,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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