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快推进旅游业发展的决议

2011-11-07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长沙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快推进旅游业发展的决议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精神,充分发挥我市的旅游资源优势,切实加快旅游业发展,作出如下决议:

  一、深化认识,科学编制规划。要围绕实现将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满意现代服务业的总体目标,全面构建大旅游格局,增强长沙旅游业的核心竞争力,努力把长沙创建成为全国现代旅游服务业示范城市,逐步打造成为世界旅游目的地。要把旅游业发展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科学规划旅游功能区,规划建设特色旅游街区、村镇和旅游综合体,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全市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完善本区域旅游业发展规划,并在编制和调整城市规划及土地利用、基础设施、新农村建设等专项规划时,全面考虑旅游业发展的需要。

  二、夯实基础,打造旅游品牌。要着力改善旅游交通条件,构建以长沙为中心的航空、铁路、公路、水运等安全便捷的旅游交通网络。要完善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加强景区(点)、旅游城镇及其连接道路沿线通信、银行、医疗卫生、水电、餐饮、环保以及城市公共信息标识标牌等配套设施建设,建立健全旅游信息网络服务平台,加快游客咨询服务中心和集散中心建设,完善城镇旅游功能。要整合资源,积极探索现代旅游业发展模式,加快推进一江(湘江)两河(浏阳河、沩水河)旅游风光带为重点旅游项目建设,继续推进岳麓山—橘子洲旅游区、灰汤温泉国际旅游度假区和大围山生态旅游示范区等景区建设,打造一批世界级旅游精品。大力发展生态旅游、文化旅游、红色旅游、乡村旅游、节会旅游等特色旅游项目。要积极促使旅游与文化、工业、农业、商贸、体育、科教等产业融合,延伸旅游产业链,培育新型旅游热点,把特色做优、品牌叫响,全面提升旅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三、加强宣传,扩大对外影响。要加强外宣、文化、外事、会展、旅游等多部门合作,制定中长期旅游宣传营销方案,建立和完善旅游联合宣传营销机制。要确定长沙旅游形象宣传口号、形象标志,统一组织策划主要客源地的旅游整体形象宣传。要借助有影响力的各类媒体,加强策划,在全市各类媒体开设旅游栏目,形式多样地进行宣传营销,推出长沙城市形象广告。要利用组织各类会议、会展及文体、经贸活动的机会,加强对外宣传,提升长沙对外形象。要不断丰富符合国际标准、价廉物美、富有地方特色的旅游商品。要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和支持旅游业发展的积极性,努力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旅游业发展的浓厚氛围。

  四、加大投入,优化发展环境。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从2012年起,市财政预算要增加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并根据财政增长而逐年增长,区县(市)也要作相应安排。要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加快旅游发展的政策措施,创新投融资机制,制定旅游开发、土地利用、税费征收、银行贷款、招商引资方面的优惠政策,制定促进旅行社、旅游宾馆(饭店)等旅游企业发展的扶持和奖励政策,实现水电气、燃油使用以及排污、垃圾处理与工商企业同等待遇。要支持壮大旅游龙头企业,要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旅游企业,探索组建长沙旅游投资开发集团,形成一批亿元旅游企业群,推动长沙旅游业的持续快速发展。

  五、强化管理,提升服务水平。要建立健全大旅游工作机制,完善市旅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和解决全市旅游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要加快景区管理体制改革,建立适应市场需求和发展需要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旅游行业协会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政府管理与行业自律良性互动的局面。要推进旅游人才专业化,加强旅游人才引进和培训,提高旅游行业队伍素质。要建立健全长沙旅游行业服务质量标准和诚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严格旅游市场监管,规范旅游从业行为,全面推进旅游行业管理法制化、标准化和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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