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建议:同一地点交通标识最好别超三个

2012-01-16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委员建议:同一地点交通标识最好别超三个

  在十字路口往往会有多个道路标识同时出现,驾驶员容易“犯迷糊”。省政协委员提出提案建议在道路标识设置上更加合理。

  李香菊委员说,目前,我省道路标识标牌信息不全,路名定义不清,一些驾驶员开车到相关路口时常“犯迷糊”,甚至误导驾驶员不仅走错路,在不经意间超速或是出现各类违规情况。道路指路标识标牌存在的诸多问题可能成为交通事故发生的诱因。

  因此,李香菊委员认为交通标识不能只是标识数量的简单叠加,应考虑其有效性和合理性,使道路发挥其潜能。李香菊建议完善多个交通标识连续设置,实现交通信息连续、准确。在道路上多个交通标识列队连续设置的现象并不少见,当采用多个交通标识列队连续设置方案时,应该充分考虑到交通标识所载信息向驾驶人传递的过程中,信息的传输速率和信息传输的先后顺序及对驾驶人识认与理解的影响。

  在同一地点或同一标识杆上同时设置两块或两块以上交通标识时,一般情况下驾驶人在瞬间同时辩识两块标识的信息内容就较为困难。从保证驾驶员信息辩识的可靠性角度考虑,同一地点的指路标识不超过三次,同一地点的指路标识与禁令标识不能同时出现,原则上要避免三块及三块以上交通标识的并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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