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A级旅游景区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促进A级旅游景区又好又快发展,我市将从即日起,开展2012年度A级旅游景区复核工作。2011年1月31日之前各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正式公告的A级旅游景区均在复核之列。
此次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复核工作将分为区市县复查、市A评委复查、研究上报、省A评办复核四个阶段。重点检查游客服务中心、停车场、厕所、医务室等公共服务设施,标识标牌等引导系统,导游等解说系统,安全与卫生维护,网站建设与电子商务,投诉、培训、游客意见征询等制度实施,管理水平与服务质量改进,近年来景区资金投入,新建项目等方面的情况。
对达不到标准的景区,将予以暂缓通过复核、降低或取消等级的处理。复核结果于9月30日前,由省旅游局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