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标识资源网2012年8月10日消息:日前,市法院在全省率先完成“人民法庭统一标识”安装工作。
为方便群众远距离识别,推进人民法庭标准化建设,最高院提出“统一人民法庭标识”的规范要求。要求基层人民法庭在“门楣、名称标牌、路口指示牌”三个方面统一外观标识。统一标识颜色为赭红底色、纯白色文字,统一标识字体为宋体。
据了解,全市法院现有人民法庭17个,市法院按照统一部署,先后对各法庭进行了现场调研和施工改造工作,现除东至县法院官港法庭因在租用办公场所办公无法完成安装“人民法庭统一标识”外,其余16个人民法庭已全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