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标识资源网2012年8月13日讯:今日(10日),长沙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通告》,9月1日起施行。
《意见》规定,各区县(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会同规划、国土资源、城管执法、园林、交通运输、公路、电业等部门依法划定电力设施保护区,组织设立保护标志牌。电力设施的新建、改(扩)建规划应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中国标识资源网2012年8月13日讯:今日(10日),长沙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通告》,9月1日起施行。
《意见》规定,各区县(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会同规划、国土资源、城管执法、园林、交通运输、公路、电业等部门依法划定电力设施保护区,组织设立保护标志牌。电力设施的新建、改(扩)建规划应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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