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标识资源网2012年9月29日讯:9月28日下午,秀洲法院王店法庭最后一个完成标识安装。自此,嘉兴全市14个基层法庭全部安装完成标识标牌。这标志着,嘉兴地区在全省率先完成人民法庭标识安装工作。
去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在全国实施人民法庭统一标识,并审议批准了设计方案。统一标识包括门楣标识、名称标牌和路口指示牌,以赭红为色,字体统一为老宋体。
今年6月28日下午,浙江省人民法庭统一标识启用现场会在嘉善法院西塘法庭召开,西塘法庭成为嘉兴地区首家启用新标识的人民法庭。
人民法庭主要受理争议标的在一定金额之下的民商事案件。今年前9个月,嘉兴全市人民法庭共办结案件9485件,占全市法院民商事结案数的29.9%,占全市法院总结案的18.1%。
“法庭是一个审判机关,过去一般都是挂一块牌子,建筑也没有特殊的标记,确实老百姓在识别上可能会存在一些困难,不是很方便。再加上公安派出所、工商所等机关都有标识,所以作为法院,也是借鉴了他们的一些经验。”
嘉兴市中级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建红介绍,“标识标牌是人民法庭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很重要的内容,目的是方便群众识别、诉讼,是一项便民利民的措施。我们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这也是形象的一个方面。所以通过这项工作,对法庭工作有一个更好的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