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标识资源网2013年6月17日讯:今年4月17日,石狮城市标识系统正式确立并发布。为推广应用城市标识系统,打造城市新形象,日前,石狮市委办、市府办就加强石狮城市形象传播发出通知。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带头推广使用城市标识,重点在五大方面应用,营造更加浓厚的城市形象传播氛围。在日常办公系统中普及使用城市标识,在市政设施中广泛使用城市标识,在外宣、外事、招商、旅游、文化、经济协作、会展等各类公务活动中统一使用城市标识。另外,在设计和制作政府外宣品时,凸显城市标识元素,并在政府公务接待、会议活动以及主要参观点、旅游景点等场合广泛使用,同时鼓励商业机构、知名企业合法使用城市标识。
通知还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石狮市城市形象传播与管理手册》,规范使用石狮城市标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