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标识资源网2014年2月24日讯:《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下简称《控烟条例》)将于3月1日正式生效,届时深圳全市近6万家餐饮服务场所作为室内公共场所将全面禁止吸烟。深圳市食安局昨日下午召开餐饮场所控烟执法工作动员及培训会,全面启动深圳市餐饮场所控烟宣传、培训、执法工作。
据介绍,深圳市食安局在准备控烟执法工作的同时,将全面开展控烟宣传、培训工作,力争使全市近6万家餐饮服务场所充分了解控烟义务及法律要求。3月1日前,该局将向全市各餐饮服务场所发放控烟警示标识及控烟警示牌45万份,使餐饮消费者深入了解新的《控烟条例》和禁烟要求。
《控烟条例》规定禁止吸烟场所必须建立禁止吸烟的管理制度,开展控烟宣传教育,并配备控烟检查员;不得配置与吸烟有关的器具或者附有烟草广告的物品;在禁止吸烟场所的入口及其他显著位置设置禁止吸烟标识和监督投诉电话;对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场所工作人员应当要求其熄灭点燃的烟草制品;不熄灭的,应当劝其离开;不服从劝阻且不离开该场所的,应当向有关部门报告。
深圳食安局将要求各餐饮服务场所自觉履行控烟主体责任,对不听从劝阻的吸烟人员应停止供餐服务。3月1日《控烟条例》实施以后,食安局将组织执法人员重点检查餐饮服务场所控烟要求落实情况,对违反《控烟条例》的个人和餐饮服务场所按规定进行查处,为市民营造一个无烟就餐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