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标识资源网2014年7月21日讯:近日,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发函,认为《苏州高新区城市管理形象标识设置规范》符合江苏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内容详实并具有可操作性,同意在全市城管执法系统推广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城管形象标识,在全市乃至全省尚属首次。
以往,各地城管系统标识标牌存在材质、尺寸不统一,辨识度不高,易与其他行政管理系统混淆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化管理,全面提升城管形象,苏州高新区率先制定了该《规范》,对城管徽章、建筑外观形象、门楣竖式标牌、门楣横式标识、指路标牌、门口灯箱标识、室牌、台牌,上墙公示牌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我们规范化设置标识标牌,目的是进一步树立高新区城管队伍良好的外部形象,在持续推进城管执法队伍全员常态化培训提升内部形象的同时,真正做到内外兼备。”高新区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悉,全区各城管执法大队、中队统一规范设置城市管理标识标牌工作已于6月底全面完成。接下来,经省、市验收通过后,城管标示标牌统一设置工作将在全市乃至全省全面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