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沈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片区车牌标识结算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地 区: | 河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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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
弱电/智能/网络集成/电子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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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招标内容: 京沈高速公路各业主单位已经根据国家基本建设程序的要求,办理了必要的基本建设手续,建设项目费用基本落实,并列入基本建设计划。现决定对京沈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片区车牌标识结算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的实施和完成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概况 项目名称:京沈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片区车牌标识结算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二、招标内容 京沈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片区车牌标识结算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 1、识别点龙门架; 2、车牌识别系统; 3、标识点供电与传输系统; 4、软件系统。 以满足京沈路网通信费拆分的需要,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 三、资质、业绩要求: (1)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的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 (2)公路工程施工交通工程专业承包监控、通信、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 (3)同类工程业绩;近三年内至少具有一个自主开发的高速公路省域或跨省市联网收费系统应用软件应用案例;同时具有高速公路联网收费通行费拆分经验;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最多只能有一家通过第一信封的评审。 说明: 1、以上资质条件投标方必须全部满足,否则为无效投标; 2、以上证明在开标时必须提供原件,否则为无效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可于2008年5月9日至2008年5月15日,每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8: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东路195号,燕春花园酒店十九楼招标代理机构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以下有效证件的原件及一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包括法人代表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类似工程业绩合同以及公司目前股权结构证明文件(由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出资证明)。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按《投标人须知》第13条和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提交人民币10万元的投标担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5月29 日9:00前(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至石家庄市中山东路195号,燕春花园酒店十九楼会议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会,投标人应派其授权代表出席。迟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本公告将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上发布(网址:http://www.hebeibidding.com.cn)。同时在河北省交通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专栏(www.hebjtt.gov.cn/qlgk)发布。 招标人: 京沈高速公路联网收费联合结算中心 招标代理: 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北省玉田县杨家板桥镇唐心庄村(京沈高速104公里处) 地 址: 石家庄市燕春花园酒店19楼 电 话: 0315-6590006 电 话: 0311-86063928 传 真: 0315-6597666 传 真: 0311-86219087 联系人: 艾雅彬 联 系 人: 袁贺 邮 编: 064106 邮 编: 050011 招标代理: 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 京沈高速公路联网收费联合结算中心 联系人: 袁贺 地址: 石家庄市中山东路195号燕春花园酒店19楼 邮编: 050011 电话: 0311-86063928 传真: 0311-862190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