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公安局购置交通警示标牌、警戒带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竞标人参加竞标。
一、项目编号:郑财部门谈判(2009)5号
二、项目名称:郑州市公安局购置交通警示标牌、警戒带项目
三、项目简要说明:购置交通警示标牌、警戒带项目
四、竞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单位必须为公安部门授权的警用装备生产厂家;
3、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技术力量、较强的经营实力和售后服务体系。
五、谈判文件发售信息:
1、谈判文件出售时间:2009年3月11日起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谈判文件出售地点:郑州市公安局办公大楼503室(郑州市北二七路
110号)
3、谈判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其他有关事项:
购买谈判文件时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以上验原件留复印件,所带证件复印件需注明日期和“供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09年3月18日上午8:30
响应文件接受地点:郑州市公安局
七、:开标时间:2009年3月18日上午9:00
八、联系事项:
联系人:姚康 张辉;
电话:0371-69620758; 传真:0371-69620707
地址:郑州市公安局办公大楼5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