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关于人防标识牌(重新招标)采购项目部分内容的修改通知
项目名称: |
人防标识牌 |
采购编号: |
东采公〔2009〕110号 |
采购目录: |
货物类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1.具有合法资格和能力生产或经营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和有能力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的中国内地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从事广告经营应在三年或以上; 3.投标人必须在广东省有完善的长期售后服务机构或者服务点; 4.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须主动填报投标之前三年内有无受各级管理部门的处分或处罚(含其授权服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5.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5.1.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 5.2.为同一股东控股的; 5.3.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备注:供应商如没有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的,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如下资料: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 |
2009年03月24日 08:30 |
获取文件截止时间: |
2009年04月16日 17:30 |
获取文件地址: |
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4楼B410东莞市政府采购中心 |
采购文件售价(元): |
150.00 |
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
2009年04月17日 08:30 |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09年04月17日 09:30 |
文件递交地址: |
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3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三室 |
开标时间: |
2009年04月17日 09:30 |
开标地址: |
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3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三室 |
采购人名称: |
东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
采购人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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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东莞市政府采购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区域410 |
经办人名称: |
张雪梅 |
联系电话: |
22800522 |
采购文件: |
D919人防标识牌招标文件.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