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服务外包公寓工程-项目导视系统工程

2009-05-20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服务外包公寓工程-项目导视系统工程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服务外包公寓工程-项目导视系统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决定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承包单位,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去管理委员会基本建设中心的委托,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标单位: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基本建设中心

二、 工程名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服务外包公寓工程-项目导视系统工程

三、 建设地点:天津开发区第五大街与北海路交口

四、 建筑面积:约22万平方米

五、 工程规模:本工程包括1、2、3、4、5、6、7、8、9、10号建筑,建筑面积约22万平方米;其中1、2、3、4、5号为公寓建筑,地上25层,地下两层。6、7、8、9为2层配套公共建筑,其中6、7号建筑为地下一层。10号建筑为地下车库。

六、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七、 招标范围:1、2、3、4、5、6、7、8、9、10号建筑物户内外、地下停车场、以及周边园林景观中设置的所有指示导向标志的加工制造供货及现场装配就位。主要包括户外各种引导指示、有源箱式结构、布告栏、警示牌、户内引导知识吊牌、索引水牌、门牌等。

八、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九、 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直接制造加工标识产品能力的专业生产企业。

十、 计划开竣工日期:2009年 07月01 日至2009年 07 月 31 日

十一、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十二、报名日期:2009年 05 月 18 日至2009年 05 月 25 日(9:30--15:30)

十三、报名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街19号B区一层19-20号建管中心窗口

十四、报名须知: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及有关能证明其具有相应能力的证明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开标时必须携带入区施工资质核验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时还须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十五、联系人电话:付廷洲 (电话:010-67805989)建管中心窗口联系电话 022-25202214

十六、文件发售: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0元,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800元。获取招标文件文件地点同报名地点。

十七、 招标文件获取:进行施工招标的,如果投标申请人的数量在15家以下(含15家),应采取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另行通知。未参加报名及购买文件的单位不具有参加本工程投标的资格。

投诉接待单位:天津市开发区保税区监察室 / 天津开发区建管中心

投诉接待地址:开发区宏达街19号C2区9楼 / 天津开发区洪泽路23号

投诉接待负责:靳辉 、 李守明 / 王 鹏

投诉接待电话:25201319、25201317 / 25324568

公告公示网址:http://www.teda.gov.cn http://www.tjconstruct.cn http://www.cein.gov.cn

招标单位: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基本建设中心(公章)

代理单位: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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