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胶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的委托,对其所需的道路标线、交通标志牌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相关事宜如下:
项目名称:道路标线、交通标志牌
项目编号:SDSITC-0993705
交货/竣工期(天):30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投标保证金(元):10000
采购单位: 胶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306室
邮政编码:266033 E-mail: lzq1292004@163.com
电 话:0532-85782127 85786283 传 真:0532-80615081
联 系 人:李朝气 陈磊
开 户 行:中国银行青岛四方区支行
账 户: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408573655608091001
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第一包:常温型道路标线及热熔反光型道路标线。
第二包:交通标志牌一批。
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
第一包要求:具备企业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
第二包要求:具备企业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具有交通设施制作及施工能力,能够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自2009年6月2日至2009年6月12日,每天8:30至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售。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胶州市行政服务中心附楼二楼)
联系人:孙宏达 电话:0532-82205638 传真:0532-82206571
电子邮箱:hongdasun@sohu.com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200元,如欲邮购需另加邮费50元。汇至指定账户6223 1902 0804 7511,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等不承担任何责任。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所需材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第一包还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证书复印件),以上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09年6月23日下午13:30至14: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09年6月23日下午14:00。
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
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胶州市行政服务中心附楼二楼第1开标室)
其它说明:
1.凡对本次招标有疑问,须于2009年6月12日12时前与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技术方面疑问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或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
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须于2009年6月15日16时前向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投标保证金,或电汇到账至以下账户
账号:9020 7044 0201 0001 8366
开户行:胶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阜安信用社新城分社
逾期未按要求交纳者视为自动放弃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