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余县梅国北路、胜利北路工程施工招标
招 标 公 告
(赣余招字[2009]28号)
1、大余县梅国北路、胜利北路工程施工招标已由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性质 市政公用工程 ;(2)工程规模梅国北路道路全长约600m,道路红线宽32m;胜利北路道路全长约420m,道路红线宽24m (3)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清单内所涵盖的全部内容(路灯、道路设施、绿化、沥青路面、城市家具、标牌、标线、游步道、经营性管线除外); (4)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5) 本项目总投资约900万元;(6)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7)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8)计划开工日期为 2009年7月,竣工日期为 2009 年9月底;(9)工程建设地点大余县城内;(10)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申请人及建造师(或项目经理)的专业类别和资质等级要求:
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相应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资质和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能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可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条件、标准和应提供的相关材料名称:
(1)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
(2)本工程投标人必备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 ①营业执照(副本);②提供市政公用工程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证书;③安全生产许可证;④相应注册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证书[临时执业证书未发放到位的执行《关于我省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建建【2008】13号文)],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附本人身份证;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是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单位的正式职工,需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和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⑥赣州市范围外投标单位应出具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二十天内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证明;⑦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还须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书,否则,不接受所递交的投标文件;⑧施工员、质检员、造价员(预算员)的资质证书(或岗位证书)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能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
5、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凡符合上述第3条及第4条第(2)小点的规定,并有意对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09年6月22日~2009年6月26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15:00~17:00时到大余县招标投标中心(原经贸委大楼六楼)不记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等资料费600元/份,图纸光盘费200元/份,招标投标软件使用费200元/份均售后不退。
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它事宜: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如因招标人资料等原因而引起招标活动时间变更招标人将在www.gzzbtbzx.com网上发布。
招标单位:大余县城市建设管理委员会(章) 法定代表人:方长华 (章)
办公地址:大余县建设局内 邮政编码:341500
联 系 人:陈志强 联系电话:13803580606
招标代理机构: 赣州信达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叶 青(章)
办公地址:南康市泰康中路5号(老建行二楼) 邮政编码:341400
联 系 人:邱成 联 系 电 话:15970949144 传 真:0797-6612176
招投标监督单位:大余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电话:0797-8722010
大余县城市建设管理委员会
200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