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国、省道及农村公路公交站牌施工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并已列入2009年度交通工程建设计划,建设资金为自筹。长兴县农村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为该项目的业主。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网址:www.cxztb.gov.cn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长兴县境内的国、省道及农村公路沿线两侧的公交站牌的施工。
2、合同段划分及主要工程内容
本项目设一个合同段。
为长兴县境内的国、省道及农村公路沿线两侧的公交站牌的制作安装。
3、凡湖州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具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标志牌安装施工且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历的施工企业。
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于2009年7月6日至2009年7月10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时至17:00时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证件复印件到长兴县雉城镇(地址:明珠二路58号-交通局五楼办公室)处洽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收成本费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招标人不单独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
6、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 7月27日上午9∶30时。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送交至长兴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7、招标人将在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时出席。
8、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期三天前,办妥长兴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的交易席位并交纳席位费。否则,交易中心电脑系统将无法接受投标。
9、投标人应按规定,提交2万元人民币的投标担保(银行电汇)。投标人必须在2009年7月23日16:00时之前将投标担保汇到指定帐户。汇款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
开户名称:长兴县县乡公路管理组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长兴支行
帐号:1205270009049041764
联系人:陈国平
地 址:长兴县雉城镇明珠二路58号
邮 编:313100
电 话:0572-6221475
招标人:长兴县农村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日 期: 2009 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