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朝阳大道交安设施工程 已由 蒲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蒲发改[2009]3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蒲江县交通局 ,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蒲江县交通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蒲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蒲发改[2009]30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2009031953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兴鑫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蒲江县。
建设规模:设置各类标志标牌88个,人行横道弧形护栏6组,隔离护栏1800米, 4个路口交通信号灯。
工 期:5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范围和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近3年以来已完成3个及以上 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 个标段。标段总数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2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09年07月20日 至2009年07月24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八宝街111号)二楼 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招标人 不提供 提供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 招标人在收到4.1款要求的证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09年08月13日 10点00分 ,地点为成都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八宝街111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建设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蒲江县交通局 |
地 址: |
蒲江县朝阳大道128号 |
邮 编: |
621000 |
联 系 人: |
姚先生 |
电 话: |
028-88553415 |
传 真: |
028-88553416 |
电子邮件: |
/ |
网 址: |
/ |
开户银行: |
蒲江县信用联社营业部 |
账 号: |
022700000120010001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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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四川兴鑫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成都市太升北路56号江信大厦20F |
邮 编: |
610000 |
联 系 人: |
郭先生 |
电 话: |
028-86928538 |
传 真: |
028-86926328 |
电子邮件: |
/ |
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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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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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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