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受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的委托,拟就其选择2009年度道路标牌水泥基础等零星工程定点施工服务商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 项目编号:HBGH-Z-W-3-2009-006
二、 项目名称: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选择2009年度道路标牌水泥基础等零星工程定点施工服务商采购项目
三、 采购内容: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9M灯、8.5M牌基础 |
个 |
70 |
商品混凝土 |
2 |
6M灯、4.5M牌基础 |
个 |
80 |
商品混凝土 |
3 |
5M灯基础 |
个 |
150 |
商品混凝土 |
4 |
立式标牌杆水泥基础 |
个 |
600 |
|
四、 预算金额:人民币28.35万,投标报价超出预算的为废标。
五、 供应商条件: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
2.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3. 投标人须具备与本项目类似的服务经验并提供证明文件;
4. 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技术力量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5. 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六、 1.供应商可在2009年7月20日起至2009年7 月27日(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北京时间9:00至17:00到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2.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投标单位必须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制造厂商的生产许可证书、制造厂商授权书、相关业绩证明文件及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复印件不退)。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09年7月2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武汉市建设大道623号福星科技大厦A1003号
谈判时间:2009年7月2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授权代表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代表授权书出席本次谈判。
七、 采购人: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联系人:王利华
联系电话:027-85395659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武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投诉联系人:向惠荣
联系电话:027-85730965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胡佳康、刘丽
联系电话:027-83331300
传 真:027-83611300
地 址:武汉市建设大道623号福星科技大厦A1003室
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2009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