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阜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托,就其颖上路交通标牌项目进行政府采购,现公开询价,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加采购活动。
1、项目编号:FYZC—H2009165
2、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3、采购货物:详见后附采购需求
4、联系地址:阜阳市清河东路579号(阜阳行政学院)二楼
联系人:柴彪
联系电话(传真):0558—2230865
5、报价函递交方式:传真或直接密封递交
6、报价函递交截止时间:2009年7月30日上午11时
传真报价函接收时间:7月30日上午10—11时
7、报价包括货物、安装、调试及维修等一切费用
8、本次采购需提交报价保证金4000元、报名资料费400元(报价前转至采购中心账户);成交后免收代理服务费
单位全称:阜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阜阳颍河西路支行
账 号:2080301021000132808
9、被询价的供应商根据采购货物和要求,作出一次性书面报价,报价一经作出,不得修改和撤回
10、被询价供应商应就以上货物的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作出书面承诺
11、成交方法:最低评标价法,即满足技术及服务等要求的报价函中,评标价最低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的方法
12、报价表
序号 | 货物 | 品牌型号 | 配置(每一参数) | 数量 | 价格 | 备注 |
序号 | 货物 | 询价配置 | 报价配置 | 偏离情况 | 备注 |
14、报价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4.1营业执照
14.2税务登记证
14.3法人代码证书
14.4资质证书或相关许可
14.5报价表
14.6规格响应表
14.7企业情况介绍
14.8质量、技术及售后服务承诺
14.9类似业绩合同
14.10交纳保证金、报名费的凭证
(以上证件及有关材料除需提供原件外,如为复印件需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阜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00九年七月二十七日
阜阳市颖上路交通标牌项目
采购需求
一、技术规格要求
颖上路交通标牌 23套
(一)标志底板应采用铝合金板,标牌版面2.5×4米,板厚不小于3毫米。
(二)立柱和横梁:单悬臂式,经热镀锌处理的钢管,所有钢制部件均需经热镀锌处理;立柱规格:直径273毫米,壁厚8毫米,同时满足标牌下边缘距地面大于5米;横臂规格:5米,直径133毫米,壁厚5毫米,三根横臂。
(三)标牌的反光材料应采用二级反光膜,符合JT/T279的有关规定。
(四)基础应采用刚性扩大基础,1.5×1.5×1.5米,水泥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25,金属预埋件须经防锈处理。
二、其他有关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如果经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专业的交通安全设施产品生产企业,并应具备交通、建设等行政部门颁发的交通设施施工资质证书或相关许可;
7、具有类似工程的工作业绩(图片、合同);
8、如有获奖证书或科技成果可供参考。
(二)售后及其他服务
1、一年内出现裂纹、褪色等质量问题,包换新;
2、三年内出现质量问题,免费维修;
3、因其他原因损坏,2天内响应并赶赴现场维修。
(三)供货及验收结算
1、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工。
2、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款的90%,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内支付。